怎樣解讀《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優惠政策終止》的報道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個人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國家將全額征收營業稅,意味著國家今年元月起對二手房轉讓營業稅優惠政策的終止。
一句話:如果你是炒房的肯定有研究。如果是普通的買房者,意味著國家在想辦法讓你“買新房愛國消費”呢,你就為社會主義貢獻下吧,好好承擔著轉型期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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