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丈夫付首付購房,婚後想把老婆名字加房產證上去,是否算夫妻共有財產,或者還是丈夫婚前個人財產?辦理增名步驟費用如何謝謝~ 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增名可直接去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手續,應該不必繳稅,但是要支付房產證的工本費之類。 房子是婚前丈夫付的首付,那婚後還的貸款這部分是你們夫妻的。所以這房子是你丈夫的,但是你們離婚的話,你可以向他提出要求把結婚後還的貸款的一半賠償給你。婚後把你的名字加上去之後,這房子的一半是你的權利,其實就是丈夫把房子的一部分權益贈與了你。如果離婚的話,你可以選擇要房子,你貼房價的一半給丈夫或者你拿錢,你丈夫拿房子。增名就簡單多了,直接去房地局辦理手續,要繳稅的,具體多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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