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北京考自考,現在想轉回寧夏,需要辦理什麼手續,以及怎麼辦理 轉考包括轉入、轉出。轉出是指自考生因戶口遷移、工作調動等原因到外省市繼續參加自考須辦理的考籍轉出手續;轉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繼續參加自考須辦理的考籍轉入手續。 辦理轉出手續必須持有北京市自學考試准考證和成績通知單,需注意以下問題: 1、考籍轉出的問題。辦理轉出手續,遵循的原則是考籍轉出,而不是課程或專業的成績轉出。但是,如果考生專、本課程同時在北京參加考試,允許考生把專科成績轉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試成績,即將來專科在外地畢業,本科在北京畢業。但要注意,在外地參加專科考試期間,不能在當地再參加本科課程考試,否則屬於交叉考試,轉回的本科課程成績無效。 2、交叉考試的問題。非北京戶口的考生轉出考籍後不允許再轉回北京參加考試。有的考生說,我不辦理轉出,我在外地考幾科成績再辦理轉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辦不允許這種交叉考試,2003年北京自考辦實行新的計算機管理系統,考生一旦辦理轉出手續,將注銷其考籍,因此在辦理轉出手續前要慎重對待,三思而後行。 3、辦理轉出手續時間的問題。如果當年參加了自學考試,考生必須在當期考試成績發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後辦理轉出手續。否則,如果考生提前辦理了轉出手續,在發成績後又有通過的課程,市自考辦將不再為其辦理轉出手續。因為轉出手續必須一次辦理完畢,不能分次辦理,且外省地自考辦也不允許二次成績合檔(辦理轉入手續)。 4、關於到外地借考的問題。根據2000年3月公布的《轉考辦法》,北京市自考辦原則上不辦理借考手續。對於國家公務員、軍人因執行特殊公務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須由單位出具證明,自考辦成績科進行審批,辦理借考手續。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圍內。 在辦理轉出手續前,考生需先與外省自考辦取得聯系,得到轉出課程認可及接收信息後,再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轉入手續需注意以下問題: 1、丟失成績通知單如何認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轉入北京時,丟失了當地的成績通知單。現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檔案中的試卷轉考辦法,代之以轉考成績證明,而轉考成績證明中又未注明考試時間,對此北京市自考辦要求丟失成績通知單的外省考生在辦理轉入手續前,應在當地的自考辦辦理成績證明手續並注明考試時間,以證明考試成績的真實性。然後待考籍檔案到京後,再持成績證明、北京自考准考證(ic卡),到北京市自考辦成績科辦理考籍轉入手續。 2、姓名不符怎麼辦?在辦理考籍轉入手續時,部分外省考生成績通知單上的姓名與身份證、北京准考證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機器打不出字的空檔。根據京考自考〔2002〕9號文件《關於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注冊及考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六條規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須持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有關證明材料(戶籍證明)及戶口簿、身份證、准考證,戶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戶籍證明須貼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證號等。如果外省自考辦打印成績單上的名字錯誤,須由外省自考辦考籍科在成績單上加以改正,並加蓋省自考辦公章,同時更改姓名必須與外省考生轉考檔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轉考檔案、外省成績通知單、身份證、北京准考證名字一致,否則不予辦理轉入手續。提醒廣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問題將會給考生今後參加考試以及辦畢業手續,申請學位等帶來很多麻煩。 3、轉入課程如何認定?轉入課程的認定,北京市自考辦遵循的原則是: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無效。具體分為兩種情況。①由於外省執行的考試計劃與北京的考試計劃有不同之處,外省計劃中某些課程北京計劃中沒有相對應的課程,對這些課程北京市自考辦不予承認。②由於各省自考辦均處在新舊計劃交替時期,有些外省自考辦在轉考檔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計劃頂替課程,而不是考生實際考的課程,比如宏觀經濟管理,在四川省新計劃頂替計算機應用基礎,轉考檔案中注明課程是計算機應用基礎,北京市自考辦認定考試課程的原則是考生實際參加考試的課程,對此問題將根據外省自考辦提供的計劃,再核對考生的成績通知單,以考生實際考試的課程為准,如考生有疑問請提供外省的考試計劃研究解決。2003年北京市自考辦實行新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後,將對轉入課程實行成績合檔即成績錄入計算機,打印轉入成績證明,一式兩份,一份考生保存辦畢業手續時交驗,一份存檔。 4、轉入課程門數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學考試《轉考辦法》中規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專科考夠5門,本科考夠4門,方可在北京辦理畢業,同時又規定因戶口遷移者、軍人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變動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錄取者不接受此限制。 5、考生可否自帶考籍檔案?按全國考辦規定,北京市自考辦於2000年1月明確規定不接受考生自帶考籍檔案。自帶檔案的考生必須將自己的檔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辦,經省自考辦審核後,由考試機構以機要件的形式郵寄至京。
答案補充 上面是北京轉籍的辦法,全國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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