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居住證要提供自己租房的房屋地址及編碼嗎 <div>條件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收借讀管理費; (二)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wbr>批准上市的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wbr>可在本市辦理因私出國商務手續; (四)可申請辦理駕駛證或臨時駕駛證以及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五)可在本市創辦企業,<wbr>可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項目<wbr>資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養計劃,並可參加本市有關人才、<wbr>專家獎勵項目的評選; (七)可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考試)、執業(<wbr>職業)資格考試、執業(職業)資格注冊登記; (八)可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wbr>並可按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手續: 由聘用單位直接向其注冊地所在區縣人事局提出申請,<wbr>報市人事局審定核發即可。需要的材料: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在京固定住所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或房屋租賃證); 聘用合同;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張; 有配偶和子女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學歷、學位、職稱證書、<wbr>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意接收函、獨生子女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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