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來福建福州打工的,因懷孕租了一個套房,在2009年9月12日至2010年9月11日與房東簽訂了一年租房合同,沒過幾天住在樓上的人家常踹地板,聲音很大,想睡個安穩覺都不行,我上樓敲開那家門有禮貌的說話,.....話沒說完,一個阿姨凶說:“我們家就這樣,我們是本地的,本住戶”。門重重的甩上了,門外聽到裡面嘲笑我。以後踹地板更凶了,往下丟垃圾,踹地板,踹門,晚上半夜有人踹門,早上四五點有人踹門,無論白天黑夜踹地板,門鎖被別人翹過,向房東反應。他說我聽到的踹門聲不是他們,扔垃圾是老房子都會隨手一丟,風吹過來的,踹地板是人家穿的高跟鞋,我看得很清楚也聽得很清楚,只是我沒有物證,房東說:“沒有物證是不好講的,就算我看到了誰會承認,你不滿意可以搬走,只有這個辦法。”住在這裡被騷擾我擔心寶寶,噪音大會對後期的寶寶造成不良影響,我們在這裡生孩子,現在需要幫助。請求能幫助的人幫幫我們,用媒體也行,為像這樣被欺負的人報道一下會對社會上的外來打工人士一個維權的路,用什麼方法來面對這樣一戶‘講社會公德,基本道德的本地人?’請求幫助,謝謝。 福建福州蓋山派出所對面白虎亭郵電局宿捨樓內。 月下旬,延安多雨,紅化三期的許多樓房房頂開始漏水,有的四樓(共六層)也遭到雨水破壞(物業試圖用200元了事);許多地下室進水…… 上海有“樓倒倒”,西安有“路塌塌”,延安將出現“……”!到時候,有關部門肯能又會把責任賴在“水”的頭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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