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買的房子,現在想賣掉;首付了18w,銀行貸款50w,已還款7個月,按照按揭協議時可以提前還款的; 問題是:我手上沒那麼多資金,下家也是想搭優惠政策的末班車,首付也是無法償還我的貸款的,我該怎麼辦? 另外:這個房子是我跟老公登記前買的,現在賣了我們想再買一套,這樣還可以享受房貸優惠嗎? 謝謝各位大俠幫助! 第一,你先看好貸款合同,我們修真銀行大多規定一年內提前還款是要賠償違約責任的,你得看清楚了啊!
第二,如果你貸款實在是無法償還,下家首付又不能夠你還款,你可以選擇先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先交稅,約定時間辦理過戶事宜。時間放長點就好了,一定要先交稅,要不明年你的稅費也變多了啊!
第三,如果你和你老公名下都沒有房子,必須是在房管局查的,也就是說你這套房子已經過戶了才可以享受第一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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