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鼎商務樓都有哪些公司在哪租房辦公 關於促進鄭東新區商貿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鄭政〔2009〕22號),發揮商貿流通業在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設“三化兩型”新城區,推進商貿服務業跨越式發展,現就加快鄭東新區商貿業的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優化商業發展環境,塑造東區商業形象
2009-2011年,東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500萬元,用於商業街區基礎設施配套、商圈宣傳等重點項目。
1、建立鄭東新區購物直通車,增加城市公共交通線路和發車密度,緊密聯系各個商貿業項目,方便消費者到cbd商業步行街、寶龍城市廣場等商業項目的購物和旅游。
2、合理設置重點商業街區如cbd商業步行街和寶龍城市廣場的停車泊位,加強行人和非機動車輛管理。
3、有效整合鄭東新區特色商業資源,提煉城市商業宣傳主題,加強高端媒體長效廣告宣傳,鼓勵各種媒體宣傳推廣鄭東新區商業服務信息,提升鄭東新區商業的輻射影響力。
4、積極吸引國家、省級部門或行業協會到鄭東新區舉辦各種形式的展會、商業論壇等活動,鼓勵結合經貿、旅游、文化、體育等舉辦不同主題的購物節活動,鼓勵企業開展各種商業促銷活動。
5、策劃鄭東新區商業項目以及cbd商業圈的整體宣傳推廣計劃和分階段實施方案。政府牽頭、企業參與,進行全面市場推廣活動。
二、積極培育商貿服務業,加快發展便民服務業
1、大力培育重點商業。提升經營品味檔次。cbd商業步行街70%以上面積要自營,引入知名商家,對符合業態規劃的入駐商貿企業,對其所繳納稅收東區留成部分2009-2010年按照100%的比例進行獎勵,2011-2013年按照50%的比例進行獎勵。
2、推進實施標准化菜市場工程,建立完善農貿市場設置和管理體系,采取政府補貼、市場運作的方式進行標准化菜市場建設,力爭在兩年內新建標准化菜市場達到每萬人1000平方米的標准。
3、完善社區便民服務體系,以“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為主題,積極開展創建國家級、省級社區商業示范區活動。在建、新建社區要規劃預留商業網點建設空間,有針對性地根據入駐居民的需求特點和社區商業網點的建設要求,合理配置各種業態的商業網點,由管委會土地規劃局、商務局、社會事業局、工商局、執法局、房管局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4、加強商貿隊伍建設。重視商貿流通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激勵提高企業經營者素質。把商貿隊伍培訓納入政府創業素質工程,管委會每年安排1-2次商貿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商貿隊伍的綜合素質。
5、與本文件不一致的政策,以本文件為准。
鄭東新區管理委員會關於促進投資和繁榮的若干意見 管委會各局(辦)、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鄭東新區(以下簡稱東區)投資和繁榮,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鄭政文〔2008〕173號),結合東區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適度調整土地出讓規模和單宗土地出讓面積,科學確定土地出讓節奏、數量和價格,引導理性競買土地。2007年1月1日至本意見下發之日,已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取得的房地產經營性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面積超過50畝或者出讓金總額超過1億元,符合東區規劃並具備地塊分宗條件的,可在總平面方案審定後,經受讓人申請,原批准人同意,簽訂有關補充協議,根據批准的宗地劃分方案,分宗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開發企業,允許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與他人合作;對具備轉讓條件的開發項目,加大對以投資、入股或轉讓等方式尋求合作伙伴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消化存量商品住房。采取有效措施,推進東區房地產市場待銷和滯銷住房的市場銷售,減少存量商品住房的空置數量。管委會根據拆遷安置需要、住房保障需求和市場待銷、滯銷的住房情況,結合區域、戶型、價格等因素,優先購買市場上符合條件的已建成或在建普通商品住房作為拆遷安置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源。
四、建立政府、銀行與企業的溝通協調機制。搭建政、銀、企業對接的互動平台,在符合上級信貸綜合效益率要求和收益覆蓋風險原則下,對具有促進東區整體建設發展的重點開發項目和有效益、有市場、有信用的優質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支持建議,鼓勵支持東區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為其貸款提供服務,房管分局積極為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至1%;在東區范圍內二手房交易時,稅務部門征收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後,由管委會暫按市、區兩級財政所得部分對納稅人進行全額補貼,執行時實現一個窗口完稅、一個窗口補貼,即收即補。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按要求出具《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承諾書》、《緩繳牆改基金承諾書》後,可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牆改基金至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
七、2008年12月31日前,在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開工期限內開工或提前開工的房地產項目,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在現征收標准的基礎上返還20%;2009年6月30日前,在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開工期限內開工或提前開工的房地產項目,報經市政府批准後返還10%。開工時間的認定,由土地規劃局、計劃財政局提出初審意見後,報管委會研究確定。
八、在中央商務區高層建築裙房內開業,且經營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貿服務業企業,從開業之日起,由管委會給予財政補貼。2009年6月30日前開業的,補貼標准為每平方米每年100元;2009年12月31日前開業的,補貼標准為每平方米每年50元。
九、2009年6月30日前,外地公民在起步區購買商品住房,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准予遷入直系親屬3人;購買90-12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准予遷入直系親屬4人;購買120平方米及以上的,准予遷入直系親屬5人;就近解決購房者子女入學問題。購房時間以《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備案時間為准。
十、2009年12月31日前開業的早餐店、蔬菜店,由管委會對其房租給予財政補貼。早餐店的補貼標准按租房面積計算,具體見實施細則。
十一、鼓勵醫療機構開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衛生服務站。管委會分別提供面積不少於15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用房並負責基礎裝修,提供相關辦公設備;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工作人員,管委會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十二、本意見由鄭東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十三、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鄭東新區關於擴大對外開放和加快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
為深入貫徹鄭州市鄭東新區“五年成規模”總結表彰暨“十年建新區”動員大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對外開放為主線,以產業培育為中心,以招商引資為載體,有效聚集人氣,推動鄭東新區實現“十年建新區”跨越式發展的奮斗目標,特制定本規定。
一、擴大對外開放,加快產業發展的工作重點
(一)發展現代金融業,建設金融聚集區。積極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到中央商務區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和分支機構,提高鄭東新區的服務功能和凝聚力、輻射力,把鄭東新區建成最富活力的金融聚集區和鄭州區域性金融中心的龍頭。
(二)發展總部經濟,建設企業總部基地。充分發揮鄭東新區功能完善、交通便利、環境優美、服務優良的優勢,重點吸引世界500強和中國100強企業區域總部入駐,大力發展樓宇經濟,把鄭東新區建成企業總部基地。
(三)發展商貿服務業,建設三級商業中心,繁榮商貿流通。以“一環兩線四街”(一環指cbd商業步行街,兩線指農業東路、商鼎路沿線,四街指地潤路、眾意路、天澤街、九如路的特色商業街區)、寶龍城市廣場和溫哥華廣場大型商業中心、如意河兩岸為重點地區,推進鄭州綜合交通樞紐地區商業中心建設,構建集休閒購物、文化娛樂、風味餐飲、精品家居、康體健身等功能的市級和區域商業中心。加快發展以便民、利民為宗旨的社區商業服務網絡。繁榮家居建材、廣告裝飾等專業市場。
(四)發展現代物流業,打造現代物流核心區。以鄭州國家干線公路物流港為依托,吸引國內外知名物流企業入駐運營,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內陸無水港物流樞紐平台,為中原國際物流園區的其它物流工程提供配套服務和基礎保障,形成多種業務協調發展、各種企業共生共贏的生態化格局。
(五)發展會展旅游業,建設會展業基地和旅游業基地。以鄭州國際會展中心為基礎,大力吸引各類會展企業、會展服務業入駐東區,充分發揮會展業帶動作用,大力發展旅游、商務旅游、生態旅游,成為鄭州文化旅游休閒業重要支撐和中部地區最活躍的會展旅游基地。
(六)發展文化傳媒業,建設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以河南藝術中心、世界客屬文化中心、鄭州市圖書館新館為平台,發揮祭伯城遺址商周文化、大河村遺址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列子故裡道家文化的優勢,大力弘揚中原文化、河洛文化,以中原出版傳媒投資控股集團河南出版產業園、河南日報報業集團傳媒大廈、鄭州廣播電視中心為核心,加快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
(七)發展中介服務業,構築中介服務業的集聚高地。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的會計、法律、咨詢、評估、知識產權、人力資源等各類中介服務組織以提升區域服務水平。適應市場變化和產業發展趨勢,借力國內外知名中介機構,催生新的組織形式,拓展專業法律、會計、稅務、代理、經紀、評估、認證等高層次服務領域。高標准規劃建設鄭東新區的中介服務功能區,努力構築大都市中介服務業的集聚高地。
(八)培育軟件信息業。推動以軟件、網絡增值業務等為重點的信息服務業加快發展,發揮現代信息服務業對其他服務業的先導與支撐作用。
二、擴大對外開放,加快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
(一)每年預算安排3000萬元鄭東新區對外開放和產業發展專業資金,由財政設立專項基金專戶,專款專用。
(二)凡屬於鄭東新區重點發展產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鄭東新區按其增加值、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形成新區地方財力部分,對在cbd注冊備案的企業或企業高管人員,2008年至2009年二年內按季度給予80%補貼,2010年至2012年三年按季度給予50%補貼;cbd以外注冊備案的企業,2008年至2009年二年內按季度給予60%的補貼,2010年至2012年三年按季度給予40%補貼。補貼資金每季度由計財局對各企業分按上述比例進行獎勵兌現。
1.現代金融業。新設立或新遷入鄭東新區的金融機構總部或省級地區總部,外資金融機構分公司、分行或代表處。
2.企業總部。國家和中央部委確定的大企業(集團),世界500強、國內500強、國內民企100強企業,上市公司和注冊資金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總資產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的其它國內外企業在鄭東新區新設立總部或研發、銷售、采購、營運中心等分支機構,工商登記、稅務注冊在鄭東新區並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3.商貿服務業。(1)在河南省內控股10家以上分店、年營業收入達15億,其中在鄭東新區年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的大型商貿服務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2)經營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和經營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娛樂企業;(3)對在商貿服務業重點地區經營的商業零售及服務企業、國際知名品牌總經銷(代理)商。
4.現代物流業。(1)在鄭州國家干線公路物流港內的aa級以上物流企業;(2)在鄭州國家干線公路物[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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