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東二號橋買的二手房,交給房東一萬元定金,說好這一萬元做房款首付的,可是打協議時,房東說不能做首付,他說他沒有保障,堅持那一萬元的定金做房款的一部分,也就是我少交了一萬首付,總房款少了一萬。當時我想也沒什麼,就同意了。公積金貸款下來後房子過戶時,我給房東要鑰匙,房東說房款還沒到他手裡,還要給我要500元錢,要不然房款到他手裡以後在給鑰匙。是不是大家買二手房時也遇到這樣的問題?應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一般比較普遍. 一般處理方法是,通過中介公司買的,那麼先做物業交割手續,結清所有費用.鑰匙放中介公司,房子貼封條.等房主收到錢後,給鑰匙. 二是交中介公司一定押金,由公司做保,先入住,等錢到了後,退錢.
基本這兩個方法
好好和業主溝通一下,基本都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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