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購房合同的時候看到有一張某銀行准許銷售該樓盤(期房)銷售的許可證(復印件)作為附件,大致內容是該樓盤的部分房子存在該銀行抵押,但該銀行允許開發商進行銷售。請問這種形式是否合理,對買受人有沒有風險?謝謝 1.你誤會了 2.此樓盤的開發商在銀行裡有房地產開發貸款 3.開發貸款是在建設之初,開發商用該樓盤項目做抵押進行的一種借貸方式。與你所購單元房無關。 3.有建設部門的房屋預售證,銀行就可以跟進搞房屋按揭貸款了。 4.簽訂購房合同,銀行按揭協議書後,你要到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登記手續,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由銀行辦理正式房屋抵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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