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套毛胚房出租出去,簽的合同是五年,裝修是乙方承擔,甲方不參與,現在的問題是乙方已經有兩個月沒有交房租,簽合同時說好逾期兩月不交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我多次和乙方電話和短信聯系,他都拒絕接聽電話和不回信息,因乙方是外地人,現在也沒有在次房屋居住,但是房屋內有他的生活用品和部分電器,我想請教一下我現在想把鎖換掉收回房屋,在他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我該怎麼做才不違法,對他的用品我該怎麼處理才能在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中不違法 你二個問題,都可通過法院解決,根據合同,對方顯然屬於違約。但是你所提供的證據有點軟,最好是將另外的這家公司追加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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