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置房的平方數超了怎麼辦,需要補差額嗎? 銅陵市住宅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加快城市建設和危舊房改造,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安徽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國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及附屬物,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貨幣化安置是指在拆遷住宅房屋中,拆遷人將以房屋進行實物安置的費用按規定標准折算成一定數額的貨幣,補償給被拆遷人,由其自行選購住宅房屋的安置方式。第四條拆除公有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對房屋所有權人和合法使用人予以作價補償。作價補償的計算公式:所有權人補償款=被拆遷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合法使用人補償=(被拆遷房屋所在區位商品房平均成交價-新住宅房屋的重置價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第五條拆除私有住宅房屋(含房改成本價已售公房),由拆遷人按照第四條予以補償。拆除房改標准價已售公房,所有權人補償款由原產權單位和購房人按照受益比例共同分配,使用人補償款歸購房人所有。第六條房屋建築面積以有效《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數據為依據,被拆遷房屋為平房的,原建築面積增加百分之十計算。原建築面積計算標准:檐口平均高2.2米以上(不含2.2米)計算全面積;檐口平均高在2.2-1.8米(不含1.8米)的按50%計算面積;檐口高在1.8米以下的不計算面積,只給作價補償。第七條實施貨幣化補償的拆遷項目,拆遷人必須在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中具體明確貨幣化補償辦法,在房屋拆遷實施前,將不低於拆遷補償費用50%的資金,存入指定的銀行拆遷貨幣化補償款專戶,並由銀行向被拆遷人出具貨幣補償專項存款單。剩余部分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支付到位。被拆遷人房屋使用人與所有權人約定由所有權人安置的,貨幣補償存入所有權人名下,由所有權人按規定處理。第八條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款,由拆遷管理部門建立監管制度並予以實施。第九條實行貨幣化安置,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簽訂書面協議,並報拆遷管理部門鑒證備案。第十條貨幣化補償款應當專項用於購買自居住房。第十一條被拆遷房屋使用人不使用貨幣化補償款,自行解決住房安置,可以申請提取貨幣化補償款,具體辦法由拆遷管理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二條以貨幣補償款購買住房的,應當向有關銀行提交貨幣化安置協議、購房合同和貨幣補償專項存款單。有關銀行應當按照購房合同的規定,將存款單上的存款轉帳支付售房人。如有余額部分,准予購房人提取現金。第十三條被拆除未按房改出售的住房,其使用人補償款低於其所在單位屆時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的,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分別按下列方法,補足差額。差額=夫婦一方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使用人補償款/2第十四條被拆遷人所購安置房價款與被拆遷房屋貨幣化補償相等的部分,視同房屋置換辦理,不繳納交易手續費、契稅。第十五條以貨幣化補償款所購住房產權歸購房人所有。第十六條無力回遷的被拆遷房屋使用人由本人提出申請,以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准,由拆遷人提供住房安置。使用人按本辦法第四、第五條規定所得的補償款,按安置房屋市場價折合成安置面積的部分,產權歸拆遷人所有,被安置人按房改的租改政策,向拆遷人交納租金。第十七條實行貨幣化作價補償政策,拆遷人應當在拆遷協議簽訂後十日內付清貨幣補償款,同時應一次性支付下列補償費用:1、因電話、有線電視的恢復、移位而發生的損失費;2、過度補助費,以拆遷公告搬遷的截止日期為准(不含超期搬遷戶),發放六個月過渡補助費;3、一次性搬家補助費。第十八條市政建設項目、公益事業工程拆遷,由市拆遷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補償安置辦法,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十九條商品房的平均成交價、房屋的重置價格及有關費用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物價主管部門定期公布。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一條本辦法作為《銅陵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自2000年元月1日起試行。第二十二條銅陵縣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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