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東當初我租房的時候因為雙方都好說話沒有收取押金 但退房的時間牆面有磨損在這問題上發生了口角 然後租房人就不交還我鑰匙(他換了鎖)已經超期很多天了一直不肯露面打電話也不接
我手上有合同有他簽名和身份證號碼我可以走法律途徑應該如何做
我也不想想法院起訴之類的只想嚇嚇他叫他把鑰匙歸還給我這些話應該怎麼說才能顯示我的專業能嚇到他 1、你不用害怕,去你所在地的派出所,找一民警,備一案就行,讓他們出警證明一下,否則人家賴你留了他東西可不好了,這樣就可以正當收房,另外,人走了,你就得換鎖芯了,還要他的鑰匙干嘛? 2、如果確實顯示你的專業,你可以用律師的口吻,當然,這是我以前對付我房東時的口吻: 某某(房客):我現在通知你,由於你不還鑰匙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作為房主的權利。使我的住房不能正常按時向外出租,給我帶來了莫大的經濟損失,你的做法也給我帶來了嚴重的精神困擾,我限你在某月某日某時之前將鑰匙歸還我處,否則我將向法院起訴,由你包賠我一切經濟以及精神損失。(屬上你的姓名) 3、至於公司租房,如果與你簽合同時蓋了公司的公章,那就好辦了,現在是法人負責制,即使公司倒閉了,法律追溯期還是六年呢,如果沒公章,你就更不怕了,誰都怕上法庭,你留好你們來往的信息就行,做為證據。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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