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退報考費。
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6日進行(8:30至14:30)。
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月14日上午
統考、法律碩士聯考及單考科目為政治理論(滿分為100分);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初試聯考科目為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1月14日下午
外國語(滿分為100分)
1月15日上午
統考數學或西醫綜合或中醫綜合或1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
1月15日下午
業務課(滿分為150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含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1.全國統考初試的政治理論,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俄語、日語和部分專業的基礎課,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其他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
2.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3.“mba聯考”的初試科目為兩門:外國語和綜合能力。英語和綜合能力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關機構承辦。選考日語或俄語的考生,用全國統考的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在復試中進行)。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碩士聯考”的初試科目共四門:政治、外國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試地點: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
考生初試成績通知單由考生第一志願招生單位負責發出。
(六)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5月上旬前結束。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復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3.少數民族地區及少數民族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
考生的少數民族成分網報時應如實填寫,虛假成分及復試時更改無效。
4.為西部地區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在職考生,戶籍和人事檔案須在定向或委托培養單位所在地,方可享受優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的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對報考統考、mba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考生提出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由招生單位自定。
經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學等高校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原則上進行120%左右的差額復試
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參加“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只能轉到其它校同一專業復試,不得轉其他學科專業復試;未參加“mba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轉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法律碩士專業復試。
調劑復試的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發出的2006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准。
七、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托培養或是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補充規定。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第一,你是可以考研的,你屬於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有限制! 第二,是考研還是第二專業就看那條路對你工作幫助大!自己選擇吧if你對你的專業真的很感興趣,想進一步深造,你就去考研。 if你想換個工作環境,又沒有關系門子,那你就去考研。雖說現在研究生也不好找工作,但那是相對的,相對以前,還是比本科好找工作,而且待遇也好。 if你只想拿個證,為以後升官好用。就去念在職研究生,好考也好畢業。一般單位都承認。 現在絕大部分大學都接受同等學力的考生.只要專科畢業兩年以上,不用拿到本科學歷也可以同等學力報考.但在初試過後,復試時要加試兩門專業課,不會太難的,而且不計入總分,及格即可. 如果信心不是很足,可以考慮報考b類或c類地區的大學.c類地區為五個少數民族地區加上甘\青\雲\貴\瓊五省,b類地區為川\渝\陝,其他為a類地區,各類地區錄取分數線依次遞增5 分左右.可以到www.chinayz.com.cn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一步查詢相關學校和專業. 看了你的問題,感覺你既然是有這個打算,那也證明你現在工作不是非常的好,要考研給自己充充電,向更高的方向努力是好的。 如果,你不想在本專業考研的話,給你一個建議,你可以報考“法律碩士”,好處: 第一,所有法律碩士的考生全是非法律專業的考生; 第二,法碩采用的全國統考,對所有的考生來更加公平; 第三,現在的考生中有很多都是已經工作的人員。這樣對於競爭來說,相對較小一些。 第四,可以各名校努力一下,有很多人都通過法碩考上心中的北大,清華、人大,政法。 基於以上4點,你不妨考慮一下: 法律碩士專業簡介:
http://www.fashuo365.com/html/2004-06/174.html
這裡介紹的很清楚,不防看看。 祝你好運!以上各位說的已經比較全了,提醒一句就是:如果上的不是普本.有很多學校不允許轉專業考. 具體的請你看你要考的學校的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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