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不在規劃線能否從新翻建旁邊灶房被自己推倒能否從新在老地方再建灶房請教專業人士謝謝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申報的材料 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繳存單位審核同意後,持以下相關材料到省直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一、離(退)休的: ①離(退)休證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住房公積金存折。 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①失業證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住房公積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護照或定居地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住房公積金存折。 四、調離本市且戶口遷出的: ①工作調動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戶口遷出本市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住房公積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為提取申請人): ①死亡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表明申請人與死亡人受益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住房公積金存折。 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公有住房或集資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發票的原件、復印件; ②房改計算表原件、復印件; ③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2、提取公積金用於繳交集資款的,由單位統一辦理: ①集資購房戶分戶花名冊(加蓋集資單位公章); ②集資建房批復文的復印件(加蓋集資單位公章); ③集資單位在建行房改專櫃開設的集資專戶賬號。 3、提取公積金用於繳交房改購房款的,由單位統一辦理: ①省直房改辦打印的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冊原件; ②售房單位在建行房改專櫃開設的售房專戶賬號。 4、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書、商品房購銷合同書、購房借款合同、銷售不動產專用發票;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購買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復印件:買賣契約(含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6、購買拆遷安置房的: ①拆遷安置協議書(含拆遷安置繳款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原件、復印件;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7、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建築用地使用權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建築規劃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具備資質的施工隊編制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復印件; ⑤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8、擴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復印件; ②具備資質的施工隊編制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復印件; ③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④翻、擴建工程現場勘察報告原件; ⑤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復印件; ②工程預算書原件、復印件; ③大修工程現場勘察報告原件; ④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七、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請須提供復印件); ②借款銀行出具的現時貸款余額證明原件; ③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八、每年一次提取公積金支付超過家庭收入15%房租的: ①夫妻雙方未參加房改、集資建房和未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證明原件、復印件; ②房屋租賃證原件、復印件; ③房屋租賃合同或租賃稅收發票原件、復印件; ④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⑤法定的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注:1、家庭收入根據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計算; 2、夫妻雙方應同時申請辦理本項支取。未婚的,應攜一寸相片在申報時面簽未婚聲明。 參考資料:公積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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