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買了一套復式的商品房~合同上的建築高度是2.95m。實際高度一層是2.45m,二層為2.90m出現了這種情況,我該怎麼樣向開發商索賠!而且我們簽定的合同上一層顯示的是儲藏室!急求專家支招!!!謝謝~ 合同上約定的是建築高度2.95這個是符合國家法規的.但並沒有對儲藏室進行明文規定.所以這種事情目前情況下沒有太好的辦法. 您好,目前我國對於房屋的這一塊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如果當事人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執行。根據您描述的情況,確實存在銷售人員承諾,但是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如果沒有形成書面的條款,很難得到法律的認可. 不過如果房屋所有權證上有地下室的面積,你就很難再追究開發商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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