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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二手房過屋手續時其中有一項是納稅保證金是賣方出還是買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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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5-18
我現在買了一套二手房,在辦理過屋手續時,其中有一項是納稅保證金,我不知道這個費用是賣方出,還是買方出?請高人指點。謝謝!
 
根據規定,二手房交易的個稅以保證金形式繳納,繳納了納稅保證金的賣房者,如1年內又換購住房,可以按相關規定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

免稅退稅

須滿足兩個條件政策請看清

根據個稅征收規定,如果個人轉讓的是家庭自用五年以上的唯一住房,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對此成都地稅局相關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意味著在個人住房轉讓中要想免征個稅,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所轉讓房屋必須是轉讓者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唯一住房;其次是所轉讓的房屋必須是自住滿5年以上。“我們的優惠本來就是針對極少數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或個人,因此范圍不會很寬,必須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可以享受優惠。”
1年內換購可辦退稅

根據規定,在個人繳納了納稅保證金1年內換購住房的,其購房金額大於住房轉讓收入額的,可以全額退還納稅保證金;購房金額低於住房轉讓收入額的,可以按購房金額占轉讓收入額的比例退還納稅保證金。而如果個人在現有住房轉讓1年內沒有重新購房的,所繳納的納稅保證金將全部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一年後無論購房與否,都不得返還所交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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