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有利於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力量布控, 抓獲作案人。在校外被搶者,要及時到就近的派出所或報警點報案。
8、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只要有可能,就要大聲呼救, 或故意高聲與作案人說話。遭受搶劫時要靈活采用上述辦法( 或因地施宜地采取其它可以制服犯罪分子的方法), 是有可能制服作案分子的。如某校一男一女兩名大學生, 深夜十一點多鐘在校園樹林中漫步,突然,有幾個人圍了上來, 欲強行搜身,女學生嚇得直發抖,男學生則急中生智,掏出香煙、 打火機和幾元錢,假說自己也是在社會上常混的, 願意和他們交個朋友,幾個人見他爽快,也沒過多的為難他們, 拿了東西揚長而去。這時男學生讓女學生回去報案, 自己則悄悄尾隨其後。不久,有說有笑分享“果實” 的幾個人被全部抓獲。
第二節防火災防爆炸
一、大學生為什麼要了解防火知識?
火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一種自然力,可以說,沒有火的使用, 就沒有人類的進化和發展,也沒有今天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 當然,火和其它物質一樣,也具有二重性, 它給人類帶來了文明和幸福,促進了人類物質文明的不斷發展。 但是,火也給人類帶來巨大的災難,火一旦失去控制, 超出有效范圍內的燃燒, 就會燒掉人類經過辛勤勞動創造的物質財富, 甚至奪去人們的生命和健康,造成難以挽回和彌補的損失。 這種超出有效范圍的燃燒稱火災。據統計, 火災是威脅人類安全的重要災害, 黨和國家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 每年投入數十億元用於防火工作。盡管如此, 我國每年因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數量仍然很大,經濟損失相當嚴重。 幾年前發生的大興安嶺森林火災、深圳清河倉庫火災、 北京東煉火災、克拉瑪依火災等都震動了全國,損失十分驚人。
大學校園裡,火災也是威脅我們安全的重要因素。 據有關統計資料表明, 大學裡火災比盜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高出十幾倍。建國以來, 在我國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從未發生過火災的寥寥無幾。 有的學校整座教學樓、試驗樓、大禮堂被燒毀, 損失了許多珍貴的標本與圖書, 嚴重影響了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 甚至燒死同學的事例也曾發生。1998年1月22日凌晨2時, 某醫學院十名學生在濟南市某醫院實習,因用電爐不慎起火, 燒死5人,燒傷5人。至於在同學們的宿捨裡所發生的小型火災, 則每年可達數千起之多,燒毀同學們的衣物、圖書, 燒傷同學們身體的事例,屢見不鮮。
1999年2月15日,正值除夕夜。 某高校男生宿捨內幾個未回家探親的同學違反學校規定, 擅自在宿捨內用液化氣做飯。當春節聯歡晚會開始時, 他們都跑到對門房間看電視,未關閉灶具閥門。結果.因時間過長, 飯燒糊了,膠管也燒斷了,火將灶具和床邊的書籍引燃, 幸虧樓內的其他同學嗅到氣味,起來將火撲滅。否則, 一旦引爆後果不堪設想,但仍造成直接損失500余元。 肇事學生受到學校的記過處分,後悔不已。
1999年4月30日晚,某高校女生宿捨統一熄燈後, 一女生在床上點蠟燭看書。深夜零點左右,該女生外出方便時, 在樓道碰到熟人就閒聊起來。結果,蠟燭引燃床上物品, 造成重大火災。
有的男生從樓上向下亂丟煙頭, 引燃樓下學生在外晾曬的被子時有發生。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少數大學生思想上沒有防火安全這根弦, 嚴重忽視學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火災事故, 危害了公共安全。大火無情,法亦無情,他們應當受到法紀的處分。
江澤民總書記講過;"隱患險於明火,防范勝於救災. 責任重於泰山"。責任,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生存發展的"根"。 同樣如此.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為的。
青年,尤其是大學生,是國家的未來和希望。保護國家、 人民和公共財產的安全,保護他人和自身的安全, 已成為當代大學生的神聖權利和義務。了解、學習和掌握防火知識, 協助學校做好防火工作,減少和杜絕火災的發生,保障安全, 是實現上述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災不斷, 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又怎能完成大學期間的學習任務, 繼而擔當起重任呢?因而,學習、掌握一些防火、 滅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識,對於維護國家、學校和同學們個人的安全, 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二、如何防止火災在學生宿捨發生?
學生宿捨內要預防火災,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不亂接電源。
所謂亂拉電線,就是不按照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隨便拖拉電線, 任意增加用電設備,這樣做是很危險的。如1989年4月3日, 南京某大學學生宿捨317室一位同學,為了試聽錄音機, 在宿捨裡一個損壞了的插座裸露出的兩個線頭上接線, 導線很不規則,又從褥子底下穿過,當日下午接線處打火, 燒壞褥子,引起火災,焚毀4位同學床上的被褥、衣物、 書籍和一些公物,直接經濟損失700余元,就是一個典型事例。
還應該注意的是,在學生宿捨內, 許多同學都買了小型充電器方便電池充電用,但個別同學充電時, 隨意將充電器放在床鋪上,枕頭上或書本上,人卻離開出去了, 結果充電時間過長,引起充電器過熱,造成短路,產生火花, 引燃床上用品,造成火災。以上事例,不過是個小的教訓, 實際生活中,引起的後果比這嚴重得多。例如,電線拖在地上, 可能被硬的東西壓破或砸傷,損壞絕緣體; 在易燃易爆場所亂拉電線,缺乏防火、防爆措施; 亂拉電線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工作條件差, 裝線往往不用可靠的線夾,而用鐵釘釘或鐵絲綁,結果磨破絕緣, 損壞電線;不看電線粗細,任意增加用電設備形成超負荷, 使電線發熱等等。這些情況,多數都能造成短路、 產生火花或發熱起火,有的還會導致燃燒爆炸, 甚至引起觸電傷亡事故。
為了保證用電安全,防止亂拉電線, 學校管理部門一般都有如下規定:
(l)用電要申請,新安裝的線路設備裝好後要經過檢驗合格, 才可通電,臨時線路要嚴格控制,專人負責管理,用後拆除。
(2)采用合格的線路、插座等器材和用電設備。
(3)線路和設備要由專業電工安裝,一定要符合有關安全規定。
2、不亂扔煙頭。
把煙頭隨意亂丟,碰到可燃物質,就可能釀成火災,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我國發生的兩場大火災都與煙頭有關, 一是大興安嶺森林火災,一是某大城市體育館被全部燒毀的大火災。 俗話說,"粒火能燒萬重山"。我們對一個小小的煙頭, 決不可麻痺大意,掉以輕心。
物質燃燒的原理告訴我們,溫度是燃燒不可缺少的條件之一。 燃著的煙頭,體積雖小,但它卻仍是一個燃燒著的物體,溫度很高。 據測定,其表面溫度在200℃~300℃,中心溫度高達700℃ ~800℃,而一般可燃物質的燃點都在這個溫度以下, 如棉花為150℃,紙張為130℃,麻絨為150℃, 布匹為200℃,滌綸纖維為390t,松木為250t, 麥草為200t等。當煙頭的火源與這些可燃物接觸時, 很有可能把這些物質加熱到它們的燃點而引起燃燒。 如果煙頭火源遇到易燃氣體、液體時,危險就更大了, 因為易燃氣體和易燃液體揮發出的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夠形成爆炸性的 混合物,遇到一點火星,就會引起燃燒、爆炸。
亂丟煙頭,是防火工作中的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 全國城鄉每天扔下的煙頭有數十億只,分布范圍之廣, 涉及人數之多,是任何引起火災的火源不能相比的;在現實生活中, 由於吸煙不慎,亂丟煙頭引起火災,教訓是極其深刻的。 除了前面講的兩起大火災之外,日常生活中, 有的人睡在床上或躺在沙發上吸煙,睡著後,煙頭掉在被褥、衣服、 沙發或地毯等可燃物上,引起了火災; 有的人把點著的煙卷隨手亂放,離開時未加熄滅,使火蔓延到書本、 桌子、箱子、窗簾等物件上;有人把半截卷煙塞在衣袋裡, 把衣服脫在更衣室裡,結果煙卷並未熄滅, 引起衣服燃燒而擴大成災; 有的人把未熄滅的煙頭漫不經心的隨手亂丟. 結果煙頭落在樓梯角落裡,落在樓下晾曬的被子上,落在廢紙簍中, 落在柴草堆旁,落在打谷場和曬棉場上,落在木屑、刨花裡, 落在草叢中,落在有易燃氣體的下水道等處, 把那些地方的可燃物引燃了;有的人不遵守安全制度, 在嚴禁吸煙的地方隨意吸煙,結果引起了燃燒和爆炸。
亂丟煙頭,雖說這只是個人生活問題,似乎微不足道, 但是如一旦引起了火災,不僅危及個人安全, 更重要的是使人民生命受到危害,國家財產遭受嚴重損失. 就會由個人的生活問題, 變成負有重大政治責任或刑事責任的問題了。
3、不躺在床上吸煙。
4、不在蚊帳內點蠟燭看書。
5、不焚燒雜物。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使用電爐、熱的快、電熱杯、電飯鍋等電熱設備。
8、不擅自使用煤爐、煤油爐、液化器灶具、 酒精爐等可能引發火災的器具。 如個別同學在實驗室順手帶回實驗用酒精,藏匿在床鋪下, 這些易燃液體,燃點低,極易發生火災,如有滴漏, 一個煙頭就可引起火或爆炸。
9、要人走燈關。嗅到電線膠皮糊味,要及時報告,采取措施。
10、台燈不要靠近枕頭和被褥。
第三節校外租房問題
一、大學生校外租房現狀
現在街頭到處可以看到很多租房的廣告,尤其是日租房的廣告最多, 而大多數租房住的還是大學生。 大學生租房一直是社會比較關心和敏感的話題, 它涉及到學校的管理,學生的安全等等問題。 那為什麼現在還有這麼多的大學生在外租房住呢? 無論是學生戀人要享受“家的味道”, 還是要選個安靜環境讀書學習等等。在校外居住的理由是多樣的。 長期以來,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現, 部分高校屢次出現學生在校外租房發生煤氣中毒、 交通事故和治安傷害事件。
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針對日漸突出的學生校外租房問題,教育部在2005年出台《 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明確大學生校外租房要集中管理。 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 應要求其搬回校內住宿;對極少數堅持在校外租房的學生, 要向他們耐心說明可能產生的後果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 並逐一登記,建立報告和承諾制度,說明租房的原因、 房屋詳細地址、聯系方式,承諾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 經本人與家長雙方簽字報學校備案。
三、我省的相關通知
安徽省教育廳要求,對於因身體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單獨居住的, 必須由其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學生租房申請表》, 經班主任(輔導員)、學生家長簽字後,報經學校審批。同時, 學生所在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幫助其在校內解決租房問題。 對經批准租房居住的,申請人必須提供詳細地址, 並不得在沒有安全保障的地點租房。 學校對經批准租房居住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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