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我家的公共租賃住房如何配租?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公開配租制度,由產權單位編制配租方案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准後組織配租。符合廉租、經適、限價“三房”等條件的家庭可優先配租。 購房補貼一般是對於正處於購買房產或者參加房改階段的職工給予的住房福利補貼; 住房補貼一般是不論是不是買房都按月或者按照其他途徑發放給職工的住房福利補貼。住房補貼 時間:2004-3-22
住房補貼就是將原用於住房建設、維修、管理折舊的資金、租金收入、公房出售收入等進行核定,根據城市價格水平、面積水平、需補貼的年限和比例給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按照發放方式又可分為一次性補貼、按月補貼和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等。
(1)一次性補貼方式,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對發放一次性補貼的職工必須有一定工作年限的規定。未達到規定年限的職工,按實際工作年限發放。差額部分可以借支,在今後工作年限內抵扣。
(2)按月補貼方式,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住房補貼主要采取一次性補貼方式;補貼資金來源穩定,數量充足的城市和單位,在妥善作好住房補貼資金的長期規劃和安排後,也可采取按月補貼或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
(3)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計算,逐月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干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補貼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住房補貼辦法的優點是靈活性強,能適應各地各單位的情況,能區別對待有房戶、無房戶、力求社會公平。采用住房補貼方式,要有科學、規范的補貼發放辦法、避免隨意性。
從目前各地制定方案的情況看,絕大多數省,市采取一次性補貼或按月補貼的形式,有個別城市准備采取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的形式。相當一部分省、市采取了“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加“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方式,即對新方案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采取按月補貼的辦法,對新方案實施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標的職工采取一次性補貼辦法。
在按月補貼中,又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在一定年限內(一般20-25年)逐月發放住房補貼,計入個人賬戶;另一種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交率,作為住房補貼,比照住房公積金的辦法進行管理。這些都把對新人的住房補貼與長遠的住房貨幣分配理入工資的要求相結合,值得借鑒。但要注意按月補貼的控制年限不能太短,時間越短,測算出的補貼比例就越高,會加大財政和單位補貼壓力,也不利於長遠的住房補貼理入工資。實行提高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的方式,特別要注意繳交年限和繳交的比例的測算。原則上應按照職工工作年限(公積金繳交年限)測定,如35年左右。因為隨著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全部收入貨幣化,全部貨幣工資化,職工工資基數會逐漸加大,如果年限太短,繳交比例過高,今後難以調整。此外,考慮到職工日常生活,職工個人繳交部分要確定一個合適的比例,不能太高。
因此,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形式應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來確定。總的原則應是多樣化,不搞“一刀切”。不同的地方可采用不同的形式,一個地方也可以同時采用多種形式。比如房價工資比已經比較合理的地方,主要是小城鎮,職工工資中已經含有足夠的住房消費含量,就不必再發放住房補貼;對房價收入比差不大的城市,可以采取適當增加公積金的形式,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對於房價收入比差大的城市,在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同時,如果財政、單位住房建設資金來源穩定,則可以理入工資;如果資金來源不穩定,則可采取住房補貼的形式。
職工購房補貼資金熱點問答
1、什麼是購房補貼資金 購房補貼資金是指在京中央單位按照《方案》的有關規定,向無 房或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准的職工發放一次性補貼、按月補貼、差 額補貼和級差補貼的專項資金。 2、購房補貼資金的發放對象及面積標准 無房和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准的職工(含離退休職工)。 面積標准: 公務員: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70平方米;副處級80 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司(局)級105平方米;正司(局) 級120平方米。 機關工勤人員: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 通工人6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25年) 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80平方米。 住房未達到以上標准時,均可按規定申請住房補貼。 3、職工住房面積的核定 下列住房的面積均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一、 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下同)及其配偶按規定的普通公有 住房租金標准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 職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三、 按照城市房屋拆遷政策,對被拆遷公有住房使用人和執行 統一租金標准的城鎮私人出租房屋使用人,已實行貨幣補償的,其計 算貨幣補償金額的房屋建築面積; 四、 職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集資合作建造的住 房; 五、 單位資助職工及其配偶購建的房屋減去扣除面積的部分。 扣除面積=[職工集資購(建)房款—職工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購 房房價款]+所購住房總房價款或所建住房成本價款×集 資購建住房面積。 六、 有兩個(含)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積按 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與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 七、 房屋原承租人去世後,實際承租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 按規定辦理變更租賃手續的,核定為實際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 積。 八、 職工及其配偶既未以規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公 有住房,也未以住房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的,為無房職工。 九、 職工及其配偶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 面積合並計算。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論是職工及其配偶,還是其 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十、 職工現有住房面積按建築面積核定,建築面積計算方法按 有關規定執行。承租住房的,按租賃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積折算 建築面積;購買住房的,按產權證上注明的建築面積計算。 職工現住高層住宅建築面積的核定,按全部公共面積分攤計算 建築面積的,可減少10%的建築面積;按實際使用面積乘以1.333系 數換算建築面積的,不減少10%的建築面積。 下列住房面積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一、 職工全額出資以市場價或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建造的 住房和以市場租金承租的住房; 二、 已按規定補交房價款購買的超標部分公有住房; 三、 職工及其配偶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4、購房補貼分類及計算方法: 購房補貼分為按月補貼和一次性補貼。 一、 按月補貼的發放對象和計算方法: 按月補貼是指單位為無房老職工(指1998年12月31日(含) 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指1998年12月31日後參加 工作的職工)1999年1月1日後工作年限內按月發放的購房補貼, 計算公式為: 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按月補貼額=職工當月標准工資×年度月 購房補貼系數 二、 一次性補貼分為無房老職工1998年底以前的一次性補貼、 未達標職工差額補貼、職工職務晉升級差補貼三種。三種一次性補貼 的發放對象和計算方法如下: (一) 無房老職工1998年底以前的一次性補貼是指單位為無 房老職工一次性發放的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購房補貼。計算 公式為: 無房老職工一次性購房補貼額=[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 1999年年度月購房補貼系數×職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 和]+[1999年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工齡×職工購房補 貼建築面積標准] (二) 差額補貼是指單位為住房面積未達標職工一次性計發 的差額補貼。計算公式為: 差額補貼=(1999年度基准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 住房公積金前工齡)×差額面積 差額面積=職工住房面積標准-現住房建築面積 (三) 級差補貼是指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有 房老職工職務晉升、工勤人員晉升技術等級時,單位對其一次性計發 的級差補貼,計算公式為: 級差補貼=(屆時基准補貼額+屆時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 金前工齡)×級差面積 級差面積=晉升後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晉升前購房補貼建 築面積標准 差額補貼是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有房老職工 住房未達標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其差額面積計發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計算公式為:(1999年度基准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 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級差補貼是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有房老職工 在對未達標、超標處理後,職務、技術等級晉升的,由所在單位計發 的一次性購房補貼。計算公式為:(屆時基准補貼額+屆時工齡補貼額 ×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級差面積。 已按月領取購房補貼的新職工、無房老職工均不再計發級差補 貼;經過超標處理的有房老職工,在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時,由所在 單位按規定計發級差補貼。 5、購房補貼資金的管理、發放 在職職工按月補貼存入職工在銀行設立的購房補貼資金專戶;離 退休職工的一次性補貼和未達標差額補貼,由所在單位直接發放給職 工個人;在職職工的一次性補貼,未達標差額補貼和級差補貼存入職 工在銀行設立的購房補貼資金專戶,在職工購房時直接劃轉到售房單 位帳戶,支付職工購房款。 6、購房補貼資金的管理、發放部門 財政、審計部門負責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補貼發放、管理的 監督、檢查工作。 7、 補貼的程序 各部門應按規定建立購房補貼發放情況備查制度,購房補貼要 由職工提出申請,向所在單位如實提供本人和配偶住房情況。所在單 位將領取購房補貼金額、職務、工齡、住房情況,配偶住房及領取購 房補貼情況與資料在本部門范圍內張榜公布。 8、關於離退休人員一次性購房補貼的月均基本離退休費標准問 題 1998年12月31日前已離退休的無房老職工,一次性發放購房 補貼時,“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按“職工1998年月均基本離 退休費”計算,基本離退休費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和各 部門自行發放的各項補助。1998年各職務月均基本離退休費標准由 人事部確定,行政人員:正司局級800元,副司局級700元,正處級 570元,副處級510元,正科級440元,副科級及副科級以下380元; 工人:高級技師480元,技師和高級工480元,中級工、初級工和普 通工370元。 9、關於已故職工的購房補貼問題 1999年8月16日《方案》印發前去世的無房或住房未達標面積 標准的老職工,不再發放購[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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