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說什麼都沒有用了,最大的幫助就是趕快找律師收集證據起訴給你賣方的人,要不然你一分都撈不著,這麼大的事情太粗心,希望早日有個讓你滿意的結果,如果有人也聯系下法院看有沒有什麼辦法,這個世道別想著走程序能有好結果,該打點的打點該花錢的花錢,別的一律狗屁沒用
你可以向法院和開發商提出不安抗辯權申請。畢竟,你所購買房屋時並不知道房子的這些事情,屬於無過錯取得,也稱善意取得。至於法院查封之後,所查封房屋也得經過拍賣的形式,取得款項之後來補償債權人(包工頭)的損失。不過,你所購房屋開發商資質尚未取得的,估計你可能留不住房子了。法院有可能會協調相關部門補辦審批材料等,然後依法將房屋進行拍賣,然後補償債權人損失,在此情況下,你與包工頭屬於同等地位的債權人身份。法院會根據債務比例進行拍賣所得分配。或者,你可以跟其他債權人談一下,看看是否可以保留你的房產,不查封。
找律師吧
不知道者無罪,不管其他什麼途徑,手上有合同起碼的可以要回房錢吧!你就找和你簽合同的人比較實際。放寬心。多多質詢法律顧問。如果上法庭,就堅持自己的懵懂狀態,畢竟對方是欺詐行為這點是毋容置疑的。
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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