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賣房但是聽說現在新政策下來後,賣房的也要交很多錢。所以四處找人咨詢。我也不明白。請熟悉政策的高手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此房的情況如下:是原單位分的房,面積90平米(建築)。2002年交的購房款(有收據),2002年簽的購房協議書。但是,房產證是2007年才發下來的。.請問這算不算購房時間大於5年.? 另外,算與不算,賣房時,賣方都需交什麼錢?聽說有各項稅收(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以及城市建設,教育附加費...等)總共占多大比例?比如:房賣出價100萬,總共需交多少稅?
我不是專業人士,僅僅知道一點點。錯了,就請達人指正。
此房的情況如下:是原單位分的房,面積90平米(建築)。----屬於普通住宅,不用象大於144平米的房產無論房產證取得多少年都要繳納營業稅。房主的唯一一套普通住房交易時,按房產證取得後的時間,2年內、2-5年、5年以上,營業稅的計算基數分別是全額、差額、免稅。 2002年交的購房款(有收據),2002年簽的購房協議書。但是,房產證是2007年才發下來的。請問這算不算購房時間大於5年?----不算,不按交款時間按發證的時間算。2007年的證,房子算2-5年的。
主要的是三項稅: 營業稅,稅率是總房價5.5%或者差價的5.5%(0.5%就是城建稅和教育附加)。 所得稅,兩種計算方法。一種是按房價的1%,另一種是按增值的10%。可以就低不就高。 契稅,房價的1%(普通住宅,90㎡的就屬於)。 其余的就是各項行政收費了,象測繪費(房改房屬必須重新測的)、評估費、辦證費等等。與稅比,算小錢了。
連稅帶費,現在賣大約8萬以內吧,夠5年了大約3萬以內吧。不過,現在賣方要一個淨得數,所有稅費由買方通交的情況比較多見。稅費由誰負擔可以寫進合同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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