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父親去世前買的房子房改房,產權證和土地證都用的是我父親的名字,現在房子快要拆遷了,想請問下是現在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我自己的好,還是以後房子建好了改好?我父親原來是困難企業的職工,我是獨子,還沒結婚,我該怎麼辦?謝謝 什麼時候改這不是問題。 問題是改成你的是否合法。 你父親去世了,那你母親、你還有你的爺爺、奶奶都是這房子的合法繼承人,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你的就說明這房子歸你了,那你要拿出證據證明合法性,或者你父親有遺囑指定你為繼承人,或者其他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對房子的繼承,如果都沒有,你在更改名字的時候就應該給其他繼承人以相應現金補償,原則上是平分。 不過其實這都是一個形式而已。 你不必著急。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你和你的母親是法定的繼承人,同時物權法29條也規定了繼承人取得物權的時間。 房子拆遷的補償款不會因你父親的去世而影響發放。 以後再有新房子登記誰的名字就根據你的需要了。 不動產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誰就享有物權。 樓上兩位的說法都有道理,這要看當地房管部門的要求,如果是實物回遷的話(依房換房),我的意見是現把舊房的產權繼承到你的名下,依你的名譽進行回遷安置,這樣可以省一部份契稅;如果是貨幣安置的話,就無所謂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