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個攝像頭,錄像倒水的人,然後拿著證據到相關部門告他,讓倒水者賠付相關損失,還有早房根不做一條排水溝不要積水就沒事了。
只要你所居住房屋屬於你的合法財產(可通過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文件證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5條第2款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倒水者顯然已構成房屋侵權,你的合法財產應受法律保護。
可通過正規手續委托房屋鑒定部門對你的房屋做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通過協商解決排水問題,在不損害自己利益或者在自己利益最小化損害的前提下,共同承擔責任。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搞清楚是因為下水道堵塞造成積水,還是根本就沒有下水道。前者應該追加下水道管理者為第三被告,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後者針對倒水者提出賠償要求。
把那裡通上電,並在顯目的位置寫上危險請勿靠近
樓上的回答很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我覺得啊。不論你有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你都有權利保護你的利益。不論你是買賣的房屋還是租賃的。只要有租賃合同是合法的,那麼在使用及租賃年期裡,那你就享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你有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但是,作為鄰居我建議你還是多溝通商量。但是太過分了相信誰都不能容忍
以上兩條都說完了呵呵他門說的都對我補充下:先理後兵先理論警告不聽就采取正當手段
修一道籬笆。把別人隔絕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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