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沒有進行任何的手段進行隔離,消毒等事件 因出租屋內家具甲醛含量超標,蘇州一女房客將房東告上法庭。近日此案得以庭外和解,房東退還剩余房租和租房保證金,並補償房客現金5400元。 2008年11月13日,宋女士通過中介承租王先生位於蘇州華泰家園的一套房子,並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adv_content-->。根據合同,該房租期從2008年11月20日到2011年11月19日,租金為每月2700元。然而入住一周後,宋女士全家感到出租屋北側次臥室內氣味很重並向房東提出,但當時並未重視。一個多月後,宋女士全家均感到身體不適,經檢查發現全家血脂偏高,遂懷疑是次臥內偏重的氣味所致。
2009年6月28日,宋女士通過蘇州環保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對出租屋內的甲醛值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確認宋女士承租的房屋內甲醛值為每立方米1.557毫克,超出國家標准15倍之多。
考慮到該出租屋對健康的不利影響,2009年7月1日,宋女士另行承租了一戶房屋,租金為每月3200元。在結清相關費用後,宋女士將原先房屋退還給房東,正式搬離。
宋女士認為,房東的出租屋內甲醛嚴重超標,按照合同約定房東已構成違約,應退還剩余房租和租房保證金,並支付半年租金作為違約金,此外,房東還應補償其另行租房產生的差額費用。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後,宋女士將房東告上法庭。
近日,此案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得以庭外和解,房東王先生退還剩余房租9090元和租房保證金2700元,並補償宋女士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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