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法律相關人員解答
07年6月我們以850元通過中介租房,一年後(08年6月份)我們續租但沒有簽訂合同,就是口頭續租的形式,但當時只漲了50元,也就是900元的房租。直到10年1月,房東打電話說要漲到1200元,房租租到10年2月底就漲價。
我們不同意,後來就說我們要搬家,但當時並沒有說什麼時候搬。現在我們已經找到房,電話告訴房東說我們要推房,要求2月份租金與押金退還,其意思不願意退還2月份租金,只能退押金,或者讓我們租到2月底再退房。
而且,上海世博地帶的房子都在舊房改造,現在廚房衛生間都被拆了,水煤沒法用,每天還經受裝修的雜音。
需要注明的是,當時是房東的老公簽訂的合同,但是產權人是他老婆。
請教:相關法律人士,這種事情該怎麼解決,因為見不著房東本人,不通過法律途徑,可以找什麼部門可以幫我們,讓她合情合理退房租和押金給我們。
現在這個房東就是語氣很差,還說我們是違約,可以教我們打官司告他。 一般租房的中介費是根據出租的房子的租金來定,不收房東的錢,收租房的人一個月的租金作為中介費. 這種事情最好問一下專業的律師,給你推薦個網站吧,“問法網”,在百度上可以搜到的,可以qq交談、可以留言、可以打免費咨詢電話,這裡有律師提供免費的咨詢,可能會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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