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房管局/重慶市房管局:雙橋區房管局職員和發商騙1.36億, 0位粉絲 1樓
重慶房管局/重慶市房管局:雙橋區房管局職員和發商騙1.36億,該誰買單? 成都商報記者劉虎報道:重慶房管局/重慶市房管局:雙橋區,重慶市西部的一個“袖珍行政區”,面積僅43平方千米,人口只有5萬多人。然而,就是在這裡,卻發生了一起極為罕見的詐騙案:一開發商在當地房管局職工的緊密配合下,騙走購房戶和向其提供借款者的款項1.36億元。 購房戶在房管局窗口辦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以及借款人從這裡辦出的抵押登記手續,竟全是假的,實在是匪夷所思。該案即將由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進行審理;而雙橋區房管局也因管理失職等過錯,面臨巨額賠償之訴。 房管局裡的備案登記“飛”了
2010-1-2511:28回復
jy56582269 0位粉絲 2樓
2009-12-2709:50回復 119.85.177.*2樓 今年2月28日是預約交房的日子,2月23日,李給楊帆打電話,問交房的事情,楊有些支吾,稱還有工程款未結清等,不能按時交房。李覺得有些不對勁,25日帶著律師前往房管局,要求查閱檔案。經查,其購房均無備案登記記錄。李隨後向雙橋警方報案。 無從防范的受騙 楊帆在倉惶出逃十多天後被抓獲,段寧折等隨後也被警方控制。段被證實為楊帆等的房管局“內應”,幫助其將內容虛假的合同文件等交給受騙者。至於段在其中收取了多少好處、為何要如此賣力地幫助開發商行騙,因還未進入公審,目前尚不得而知。 楊、段等的落網,讓為青石房地產提供銀行和民間借貸、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的債權人們也如夢初醒:我們上當了——段寧折經手辦理的房產抵押登記全是無效的。 重慶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周先生是給楊帆借款的人之一,共分五次借給其*3萬元。據他回憶,最早的一次是在2008年4月3日,楊帆等兩人以自己名下的房產為抵押物,簽訂了200萬元的借款合同。“抵押登記是我們一起去房管局辦的。”周先生說,段寧折接過材料後,逐頁翻閱核查,同時要求周提供身份證,對照本人核對身份信息,檢查完所有資料、核對無誤後才收下。“辦好抵押登記手續、加蓋了房管局抵押登記專用章的房產證及抵押登記合同後,也是段寧折在窗口給我們的。” 楊帆等至落網,分文本金及利息未付,抵押的房產也不在周先生名下,周先生感到非常生氣。受害者們集中到雙橋後,發現一處房產全都有多個借款抵押的“主人”,有的竟被法院查封了八次之多;而一些買房者也發現,自己的房子還有另外的不少“主人”。 “不過,我們全都是非法的主人。”購房者李先生說,他們發現,“合法”的主人不少十分蹊跷,比如其中25套,在去年是以600元一平米(不到市場價50%)的價格賣給了孫某。“這個孫某是楊帆的親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居然這麼無恥地、猖狂地犯罪,完全突破了一般人的想象。”莫丹誼認為,這個案件的影響具有“恐怖性”——連國家機關發放的手續、證件都可能是被人做了假的,其恐怖程度可想而知。 “當前經濟領域的競爭,除了技術的競爭,就是效率的競爭。而效率是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的。我們國家本來在技術領域就沒有優勢,如果再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那麼,我們的一切智慧上的優勢都會蕩然無存。”莫丹誼說。他建議反思這個案件的“官方”背景,更多實現政府的行政行為和公資產的陽光化。就此案,他呼吁應將我國房產登記情況完全公開化,讓公民都能夠方便地查詢。 重慶市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方令認為,此案的主要過錯在於開發商和段寧折本人,“他們需要自己承擔責任。”方令同時表示,房管局在管理上失誤,要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在段寧折本人賠不了的情況下,房管局要進行連帶賠償。”
房屋登記發證大廳地址:朝陽區石佛營東裡128號院3號樓 乘坐440、460、486、608、675路石佛營站下車;350、406、431、496路豆各莊站下車;499、672、673、686、729、750、758、運通111路姚家園站下車。 捷佳地產:858285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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