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家裡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他們家有兄弟姐妹4人,93年的時候,母親的單位集資建房,但是由於當時家中比較困難,一時無法拿出錢來買房,而不買房的話就面臨父母無處可居. 由於我朋友在家中排行老大,出於對父母的考慮和應盡的孝心,就把這個擔子扛了下來,雖然他們家當時也不富裕,也並不是沒房子住,但還是靠貸款,和朋友借,幾年的時間陸陸續續交齊了這筆房款. 很多年後,兩位父母相繼去世了,但是隨之而來的這個房子卻成了家中幾個子女經常鬧矛盾的導火索. 因為,誰都知道,現在的房價堪比當時漲了很多.而這個房子當時又是母親單位集資所買的,房價上本身就比較優惠的. 現在他們幾個子女之間爭執的問題就是認為是我朋友在這上面占了便宜. 雖然房子的所有款項都是我朋友一個人承擔的.但是對於前10多年前,能拿出相當一部分錢,哪怕是借還是貸也是很不容易的. 為了兄弟姐妹之間不要在這個問題上再繼續爭斗下去,我朋友決定把這個房子賣掉,把買房所得錢分掉,如果是這樣,應該怎麼去分這筆錢? 首先這個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如果是你朋友的,那麼這套房產完全可以你朋友自己擁有,因為中國是房產實名制的,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該房產就是誰擁有。 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老母親的,那麼首先是看你朋友有幾個兄弟姐妹。假設有三個的話。正常手續應該是按比例分配,也就是各占三分之一。 另外如果你朋友能把當時的購房款舉證是你朋友出的。那麼也可以證明此房是你朋友所有。 如果確實這個房子要賣來緩和兄弟之間的關系。那麼就按例分配吧。
這個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這套房產就是誰的。 如果說房產歸父母,則按繼承法辦。 即使你朋友能把當時的購房款舉證是你朋友出的,這套房產還是房產證上的名分。唯一可能爭取的,也只是是否歸還此購房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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