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是針對房屋產權也就是 所有權 進行的補償。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被拆遷人是指“ 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 ”,沒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權人的證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權證),從法律意義上說也就不是拆遷當事人,自然不能得到拆遷補償。
但是如果能證明自己應是合法 承租人 的話, 也有自己應得到保障的合法權益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十一條規定:“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但是這些相對於房屋的補償款來說就微乎其微了。
實踐中,也有拆遷人為保障無產權的實際承租人的住房條件,而給予其額外補償的情況,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簽訂協議,任何法律法規都不會干涉。但反過來說,如果拆遷人不同意支付,被拆遷的承租人獲得補償的要求在法律上也得不到支持,因為 畢竟不是合法的被拆遷人,不具備獲得房屋拆遷補償款的主體資格 。
另外對你們家這種住房困難戶,也有相關規定。
《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程》第九條規定:對 於拆遷中的住房困難和低收入家庭,地方政府要通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等辦法,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其得到妥善安置。對於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要及時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
因此,你可以要求政府為你提供廉租住房居住,廉租住房的產權不屬於你,你也需要支付一定租金,但租金是享受政府優惠和補貼的,實際支付的租金遠小於市場租金價格。
能不能收回就要看你有沒有證據證明這是你們家的,比如房產證、土地證以及其他一些證據,只要你有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取回你的一切,不管那個人占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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