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希望於政策的通融。
其實,即使未來的政策上出現一定的通融,小產權房和邊緣小產權房的一些固有風險,仍然是所有購房者無法忽視的關鍵要點。
以前小產權房的風險主要集中在政府規劃和相關政策的變動會導致拆遷無法補償等情況。如今隨著小產權房和邊緣小產權房大規模上市並進入交付期,更多的問題也浮出水面。
近日的北京畫家村“宋莊房訟”案終審判決。2002年,畫家李玉蘭以4.5萬元買下北京市通州宋莊鎮辛店村農民馬海濤家房屋及院落。但是由於房價上漲數倍,昔日將房子賣給畫家的農民反悔了,2006年,馬海濤夫婦要求確認購買合同無效。今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買賣合同無效。據悉,畫家村陸續發生賣房農民因反悔起訴畫家的案件,至今形成了13起農民討房訴訟,成為廣受社會關注的“宋莊房訟”。13起農民討房案起訴的理由基本相同:購房者不是農民,所以雙方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依據則是“城裡人不許買農民房”的政策。
除了在房價上漲面前的利益糾紛之外,邊緣小產權房的質量問題也讓人難以忽視。杭州某投資公司開發的一個郊縣度假農莊項目,今年進入交付期,購房者很快發現,房屋的質量實在問題多多,裂縫隨處可見,天花板上的水泥塗層經常往下掉,原本應該環境優美的農莊,污染狀況嚴重。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w表示,一方面,農村的房屋建設,其規劃設計和建築標准比起城市住宅要低很多,“一個40多平方米的房子,賣8萬、10萬元,相當於每平方米價格只有2000多元。根據目前城市住宅的成本,建安成本再怎麼壓縮都要1000多元/平方米,這些農村小產權房要賺利潤,成本肯定要在建安這一塊省下來。因此建築質量可想而知。”而這些不規范的小產權房,本身就得不到政府承認,“其排污管線不可能納入城市的排污納污體系中,排污只能就地解決,造成本應給居住者帶來好空氣的度假居所,反而污染嚴重。”
此外,這些小產權房和邊緣小產權房不像城市正規住宅那樣,設有專門的維修基金。“在農村,很少有10年以上的房子不進行翻修改建的。到時候,改建的錢誰來出,肯定又是一本糊塗賬。”w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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