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的只要戶口還是你的拆遷費必須要戶口原戶主的身份證才能領得到還有個關鍵問題就是這房子是你們共同財產如果你爸堅持要賣就只有叫你媽拿結婚證上告法庭了我只真的這些了
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出售需要經過雙方同意簽字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這點毋庸置疑。
所以目前從法律角度來看,房子還是屬於你們家的。
但如果你父親將房子贈與你三叔或將使用權給你的三叔,那麼你和你的目前也拿他沒辦法了。
這個事情最好能協商處理,真要打官司的話你和母親會有80%勝訴機會,但是會傷了家庭感情的。
望慎重!
分房子的時候你爸爸和媽媽如果是結婚狀態的話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你媽媽就有一份的產權你可以通過婚姻法和物權法法律的手段來解決這事情
拆遷是按房產證的名字,不是按誰住在那裡
這個案子很有典型意義,涉及到很多法律的綜合問題:物權法、合同法的可撤銷問題、合同違約的問題。說的很不夠具體(時間沒有交代清楚)。這個問題還是向律師咨詢比較好,限於篇幅過大,我就不在這裡說明了。
1、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點無須論證了,
2、第二這個買賣關系牽涉到買受人是否善意,
3、房屋買賣是否存在給付對價不對等問題,買賣合同不成立。不成立,可以返還。如果成立,且買受人是善意的話,就存在著對權利人補償問題(你父親須對另外的50%對價的補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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