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房屋屬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城市居民不能購買。也無法辦理產權證
沒有產權證的房子不能買,說明這是不合法的違建房。
如果你是自住是可以的,但是要簽份協議,至少賣受人反悔了,會承擔與你的債務關系,就是說可以把你買房的錢還給你,就不存在什麼太大的風險,前提是,那房子確實是屬於那個人的。
如果是想利用這房子賺錢,再賣是不現實的,如果想等拆遷或者國家對土地征收,從中獲得更多利益,有一點風險,但是還是可行的,前提是,你在當地“上面要有人”,明白?
小產權可以買但是危險系數極大,不受法律保護,只可以自住不容許買賣轉讓,出租
這樣根據當地執行的房地產產權處理政策來看! 很多地方就是你說的這樣的產權性質那就可以! 但如果是只有少部分是這樣你要考慮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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