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面員為房產繼承達成協議,一定要到公證才有效嗎? 如:一家有兄妹四人,父母買了一套“房改房”,母親去世後,長子夫婦搬回家照顧父親。現父親寫下遺囑:其名下房子由長子繼承。其三兄妹表示同意並在遺囑上簽字。在老人去世後辦房產過戶時,這份由繼承人簽字的遺囑,還需公證處的公證嗎? 謝謝!
遺囑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公證,我國法律規定遺囑的形式可以是多樣的。 你父親書寫的遺囑屬於自書遺囑,只要是你父親書寫遺囑時有清楚的意識,當然是有效的了,可以不用公證,而且其他的三兄妹表示同意簽了字。 如果在繼承是沒有遺囑的,那就要按照法定繼承手續來辦理了,而法定繼承是需要辦理公證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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