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需貸款,可以不用中介,雙方一起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權證、戶口本、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及年滿十八的子女也要到場。雙方現場各自填寫房產交易中心給的‘房屋交易合同書’,只一份,自己不能帶走。一個禮拜後就可拿新房權證。 為省稅費,少寫交易價格,可以,但很有限。因為房產交易中心有各地段、各小區的房屋平均價格備查簿,如果你們寫的價格明顯低了,就會按他們定的平均價,高了仍按你們的價。所以說,實際與交易不一致的‘陰陽’合同就不必簽了。 在去辦理交易過戶前,買賣雙方私下簽一份合同,詳細寫明有關事項,重點是付款方式,如過戶前、後付款多少。一般只留出幾千塊錢作為押金在過戶後付。千萬不要因為親戚關系而在過戶前少收錢,以免過戶後遲不付款。 簽合同、繳稅、過戶,交屋。其實房地產交易就是權和錢的一個轉換過程。賣方把權屬轉給買方,買方把錢給賣方。中間最矛盾的問題是先給錢還是先過戶的問題。不通過中介的話可以拿銀行卡或存折,商量好雙方手拉手去轉錢過戶或是過戶轉錢。 可以做低房價但要高過政府的最低指導價,低過指導價的會按指導價征稅。做低房價對買方是有影響的,買方在下次賣房的時候能提供的票據只有做低的票據,如果省的錢不多的情況下建議不要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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