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自己的住房,改成超市,需要辦哪些手續 按照相關規定,申請改變住宅使用性質必須符合如下條件:(一)沿街底層住宅;(二)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難;(五)不影響相鄰房屋使用;(六)不影響文物和優秀近代建築物保護;(七)相鄰業主、使用人以及業主委員會的書面同意證明,改作經營餐飲和娛樂業的,須提交該幢房屋全體業主或使用人的書面同意證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須提交相鄰的上、左、右業主或使用人的書面同意證明;(八)承租人要其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需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證明。 凡權屬有爭議,或已被司法機關查封和列入拆遷范圍的住宅以及住宅使用公約、業主公約已有約定的,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以下是上海市的規定: 為了規范本市居住物業的使用管理,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業主和使用人改變住宅使用性質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申領營業執照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因特殊需要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須經區、縣房地局審批同意。其中涉及優秀近代建築的,需經市文管委、市房地資源局和市規劃局審批同意。 所稱的″特殊需要″是指公建設施、商業網點和社區配套服務設施不足,不能滿足日常使用要求以及從事市政府鼓勵類行業的情況。
業主和使用人申請改變住宅使用性質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沿街底層住宅;
(二)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難;
(五)不影響相鄰房屋使用;
(六)不影響文物和優秀近代建築保護;(七)相鄰業主、使用人以及業主委員會的書面同意證明;其中,改作經營餐飲和娛樂業的,須提交該幢房屋全體業主或使用人的書面同意證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須提交相鄰的上、左、右業主或使用人的書面同意證明;(八)承租人要求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已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證明。
凡權屬有爭議、已被司法機關查封和列入拆遷范圍內的住宅以及住宅使用公約、業主公約已有約定的,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二、改變住宅使用性質,應當由房屋所有人向區、縣房地局提出申請,其中公有居住房屋改變使用性質的,由房屋出租人或征得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非本市戶籍的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暫住證》;(三)房地產權證或其它合法權屬證明;(四)公房租賃憑證或租賃合同;(五)戶籍證明及同住人同意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書面意見;(六)所轄物業管理單位對住宅改變使用性質的意見;(七)相鄰業主、使用人及業主委員會的書面意見;(八)房屋平面圖;區、縣房地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批意見,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其中,經審核批准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區、縣房地局應當書面告知相關物業管理單位。
三、住宅經批准改變使用性質後,業主或使用人應當持區、縣房地局的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房管部門審核批准的用途和經營項目使用。如需改變批准的用途或經營項目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四、商品住宅改變為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准,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按照每月居住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准的增加一倍收取;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區域,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與住宅改變為非居住使用的房屋業主或使用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每月居住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准的增加一倍收取。增加收取的物業管理服務費40%部分,應當納入物業維修基金,用於物業的維修、更新,並定期公布收支帳目。
五、對不符合改變住宅使用性質條件而擅自已經改變住宅使用性質的,其清理前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按本通知第四條規定執行。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上海市物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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