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服務以自願為原則。寄件人選擇此項服務時,應確定保價金額與每個郵件內件實際價值一致,每個郵件保價金額最高限額為十萬元人民幣,保價費按申報的保價金額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幣。未按規定交納保價費的郵件,不屬於保價郵件。
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相關郵件的保價金額;未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賠償,最高不超過所付郵費的兩倍;郵件如發生延誤,按郵政部門規定的標准予以補償;對其他損失或間接損失,郵政部門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有保價,按照保價那上面找其索賠即可. 如果沒有保價有證據證明郵寄物品的價值,郵局應當按照實際價值賠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