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辦理房貸是發現自己的個人信用度出現問題,經與銀行聯系才知道自己的信用報告中出現連續8個月未還款記錄,我找到工商銀行的信用卡部核實,發現是由於銀行方面的原因導致我的個人信用出現問題.在問起為什麼出現這樣的問題時,工行說是人民銀行采信是出現問題,人民銀行說是工行的提交報告出現問題,互相推卸,都不承認自己有錯,我自己也不知道這到底是誰的錯,哪位大蝦指點一番,最後沒辦法自己請假到工行的信用卡部開資信證明,並到處求爺爺犒奶奶的請求銀行給貸款,讓開發商寬限期限,自己花時間花錢不算,而且工行的工作人員的態度讓人難以忍受,說這不是他們的錯,想要更正錯誤要等一個月的時間(按她的意思得等總行批准才行),完全沒有想辦法來補救的意思,好象都是我給她找麻煩的感覺!部門裡的好多同事是海外的,支持我去告他們,我想請教一下這種情況我可以去告他們嗎 這個你告了也沒用的贏了你就得罪商業銀行你的貸款什麼以後就難了因為告人民銀行是不可能的個人征信系統裡的數據全是商業銀行提交上來的,我們人行不會去收集的.信用報告出錯也比較常見,我們這小地方每個月都會有幾起的,你可以把出錯的的信用報告帶上另外最後有商業銀行給你出具的證明,去人行征信部門提出異議申請,如果情況屬實,一般10天左右就會得到處理,不是我們辦事慢,而是現在個人異議處理都要上報總行,由總行裡進行核實,所以時間比較長.由於現在個人信用報告裡的不良記錄哪怕是總行也不能刪除,所以只能給你添加標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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