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玩笑了,申通一旦收件,就表示已經有了派送的義務,達成了合約.確實有些地方,因為各家快遞競爭的關系停辦了,如果需要轉郵政的話,申通自己也會把件轉出去的,同時把收的錢也交給郵政,相當於他們不賺錢.
不管是申通還是賣家讓你付二次運費,都要拒絕,可以直接讓他們把件退回去,要麼件送給你這,大家皆大歡喜;要是送不到件退回去的話,你可以直接申請退款,連郵資都不必付,因為東西根本沒有送到.
這不是賣家買家任何一方的錯,是申通的問題~他們攬收的件,三天內必須派送到,如果送不到(像那個點停運了,而買家不肯付錢要求轉郵政的話),24小時內必須退回發件方.郵費申通也應該退給賣家,到時可以讓賣家選個到你那的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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