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號買的一雙鞋,11天後才收到。收到之後也沒馬上穿。就上個星期穿過兩次,昨天在下班途中有一只就爛了。鞋底與鞋面完全繃開,仔細一看原來兩只都爛了。只是只裂了縫,沒爛的那麼誇張。長這麼大從來沒有鞋子爛的這麼恐怖,而且只穿了幾次。找店主說,他說他家東西標明的所謂7天內無理由包換是自購買之日起,他說我是8號購買的,早就超過期限了。他不負責的。氣死我了。這明明就是耍賴嘛。他推遲幾天發貨,我收到貨就已經11天了。那明明就是坑人嘛。請各位支招,我要怎樣可以要求他賠償呢? 售後維權:特指交易成功後14天內,若賣家存在不提供售後的問題,可通過維權中心發起維權申請 一旦交易成功後就沒有入口再申請退款了。此時如果您發現商品出現問題,建議您先聯系賣家協商退貨或者換貨。如果賣家不配合處理相關的售後問題,您可以在“我的淘寶”―“我是買家”―“客戶服務”―“維權管理”―“交易後的保障維權”中發起維權並進行舉證。工作人員會在兩個工作日內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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