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郵購十幾把傘,委托本人簽收。簽字後包裝袋上有一處小破洞,並當著快遞員的面拆開,發現少一把。快遞員讓先簽收,並答應出具證明,由於缺乏經驗就簽收了產,也沒拍照留下證據。後來發現快遞公司出具的證明卻是“包裝完好,少一把傘”(明顯是為了逃脫責任)。後跟快遞員溝通,他說實際情況他清楚,但老板不讓出具包裝有破損的證明,他無能為力。由於同事跟淘寶賣家溝通時把實際情況說了,賣家和快遞公司都拒不賠償。雖然所涉金額不大,本人有很大的失誤,並賠償了同事一把傘的損失,但始終咽不下這口氣,我還有什麼辦法討個說法嗎?麻煩大家剔教,謝謝! 你現在的問題是沒有任何證據,只有想辦法再和快遞員溝通,假裝聊天,錄音筆錄音,呵呵,然後拿著證據就好辦了,快遞老板很容易就會賠你,賣家也會賠你,因為有了證據,賣家可以找快遞,因為賣家都是一月結一回帳,很好控制快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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