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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怎麼買曼谷銀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網上怎麼買曼谷銀
 
什麼叫泰銀?
泰銀最早源自於泰國,所以通常叫泰國銀(曼谷銀),又稱“烏銀”。泰銀是利用了銀碰到硫而發黑的特性制成的。它是在銀首飾上把銀與硫的混合物加熱融化,並以玻璃質狀態形成覆蓋層。泰銀覆蓋層疏松烏黑,與白銀的光潔銀白形成鮮明對比,產生特殊的視覺效果。再經過了特殊的防舊處理,泰銀首飾不僅長期不變色,而且表面硬度也比普通銀大大增強。別具一格的質感和色澤,讓人感受到這類首飾的粗犷和古樸。
 
泰國僑批與銀信局刍議




一、前言
潮人移民海外,尤其是東南亞地區,歷史悠久。大城王朝(1351-1767)末年,沿海潮人因自然滅害等因素,大批災民被迫離鄉背井,形成一股移民潮。
清朝雍正七年(1729)放寬海禁政策,准許商民至暹羅從事運米貿易,沿海一帶潮人相湧而來,隨大米貿易而到暹羅。
大城王朝末年(1767),緬軍入侵,鄭信率領華僑參加抗緬斗爭。抗緬成功後,鄭信建立吞武裡王朝,此時百廢待興,為了振興國家,他對華僑采取開放政策,因此,潮人成批湧至泰國,並寓居斯地。
隨著大批移民寓居暹羅,尤以潮汕地區移民為眾。由於心系家鄉親人,乃有所謂“僑批”出現。“僑批”之產生,是昔年離鄉背井的潮人,通過原始民間渠道,將平安信和一定批銀(平安批),委托川走於水道、陸路的人帶至家鄉,因此,“水客”這一條渠道應運而生。這種渠道,是促成批局產生的主要因素。
泰國銀信局的歷史,寫滿昔時華僑的滄桑史。泰國批局之形成,與先輩移民來泰國有相當深遠的關系。潮人移民的傳統美德,表現在“寄批”上。“批”的含義有二,一報平安,二是寄錢。昔日“寄批”主要靠水客,亦稱客頭(昔日之客頭,不僅帶批,而且也為鄉人帶人到泰國者)為華僑,因時往返海上而得名。家鄉人得便亦將“批仔”(即回批)讓水客帶回,因此將兩地親人溝通,“批”成為一條重要紐帶,僑批業應運而生。
僑批業的產生,主要在曼谷王朝初年。昔年,華人來泰只是為了謀生,以養活在鄉下的親人。他們隨來往船只寄批回國。1830年,往中國的船只帶回養家的批銀6萬洋元(西班牙銀元)。這個時期,寄批在小范圍內進行。隨著華僑寄批人數增加,才有人代辦收集批信和批銀,打好包托回國的人(即水客或客頭)帶回去,再交給當地代理分發到鄉下各地。後來才出現批局,有人代寫批信。這個時期批局是遠離家鄉的華僑聯系國內家庭的一個十分重要途徑。從事僑批業者往往是華僑中重要商人。這時期,是批局形成和發展的特殊階段。
在新型銀行尚未出現以前,僑批業者有著相當豐厚的利潤收入。
1867年間,英人開始在曼谷、香港、新加坡間開辦郵政業務。僑批業者為適應新形勢,有一部分亦通過郵局進行。因此,是僑批業者首次用於正式的郵政服務的一個起點。
1891-1894年間,曼谷有批局約20處。
1911年增為58處,每年寄批銀780萬元。回國者隨身若以40元計算,1911年回國60,797人,總數約達240萬元。
還有通過批局、銀行的,再加上隨行攜帶,其總數為1440萬元。在當年,這個數字相當龐大。有鑒於此,暹羅政府認為有必要加以管制。
二十世紀初(拉瑪五世末至拉瑪六世時期)移民泰國的華僑愛家鄉之心強烈,他們來暹羅的目的只想賺錢養家,抱著“落葉歸根”心態,沒有定居打算,一有所蓄,便將之匯回或帶回家鄉,買田買厝。華僑寄批,數目巨大,使暹羅政府頒布種種辦法,以吸引華人金錢,俾控制匯錢出國。其具體辦法有:1910年增加人頭稅,由每年4铢增至6铢;在華人社區開鴉片館、酒廊、賭場、花會廠。賭館往往開辦在華人密集的社區,如孟叻、哒叻仔、越三振、龍尾爺、三聘城門、哒叻邁和三升。這種辦法,泰南的礦場主使用已久,以吸引華人金錢,有著相當好的效果。
1917年廢除賭場和花會廠以後,1918年,政府擔心華僑匯款數目增加,於是對批館業務進行調查,結果是,曼谷40家批局,匯款數量並未增加。過去批局平均匯款數目是1200萬铢,1918年反而降為900萬铢。其原因可能是當年大米收成少,影響工人收入,其次是娛樂場所增加,三是鴉片價貴。
根據資料,於1927-1932年間寄批數量增加,平均每年2660萬铢。1931年中日戰爭爆發以後,中國經濟衰退,僅僅1932年一年,華僑匯款回國估計達5000萬元或3700萬铢以上。暹羅政府於是頒布政策,管制銀行和批局匯款回國。
大約在20世紀初期或中期,除從郵政發出批信外,不少“送批人”主要從水陸路徒步走到家鄉。據原南泰發批局負責人之一張明汕先生說,昔時送批路線(也稱秘密通道),一般有幾條通路,有的從泰北南邦、清萊,經廣西轉至潮汕,從收批到批仔回泰國,大約一個月到三個月時間。送批人腰纏金條、錢銀,頭戴斗笠或持雨傘夜行,盜賊鼠輩皆不敢攔路搶劫,因此輩皆知批銀乃養活鄉人之生活費,搶之“積惡”也。批上所書款項,皆用暗語示之,如若干大米、大豆等代表所托錢銀數目,一直沿用到五、六十年代。據了解,一直到七、八十年代甚至到今日,仍有人因傳統習慣於過年過節,暗地裡托人寄批。總而言之,僑批是泰國華僑史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抹煞僑批及批局在整個華僑史中的意義,泰國華僑史便不可能成為完整的華僑史。

二、早期銀信局與華僑

泰國早期銀信局之產生,乃因華僑移民日增,水客往返攜帶批信任務日益繁重,於是促成僑批業萌芽伊始。銀信局之興起,距今逾百年。據資料,最早出現的是在清朝鹹豐二年(1852)與同治元年(1862)間。公元1852年成立的萬成順批局應是最早的一家。公元1858年所見到之批信是由暹羅常豐泰批局發出。
根據國家檔案館資料,中國的批信集中打包,由輪船帶到泰國,交給本地批局代理分發,時約有20家批局從事此項工作。泰國批局同樣將批信按列號集中打包,送至郵電廳第二郵局發送。十九世紀中期至廿世紀初葉,泰國第五世皇特別恩准批局代理此項工作,並於1908年恩准拍帕猜郵局(華僑稱之為第八郵政局,亦稱為華人郵政局)專門收華僑批信,使用華僑職員,其中大部會講潮州話,給華僑寄信代理諸多方便。第八郵政局於是年4月1日舉行開業典禮。
第八郵政局初設在天外天附近,後遷野虎路海天樓鄰近柏林藥房隔壁,再遷到叻察翁四角大華商行斜對面。二戰前,第八郵政局局長為客屬華人鄒懷元,日本南進前夕已退休。
根據1908年第八郵政局的統計數字,現列表如下:
1911年拉瑪六世登極後,對曼谷批局業務有所注意,據當日官員一份報告,曼谷有58家批局,為潮人、海南人、客家人的批局,廣府人和福建人沒有批局。當日批局的業務主要通過水客或商號帶去,每年匯出金額約為780萬元(當日匯率是1铢比0.87元)。
報告還列出這58家銀信局的字號,經與潮汕地區發現的僑批對證,可以確定的字號列表如下:
這58家銀信局(其余尚未能確定其中文名稱者未列出),還按規模分為四等,一等的,每年寄批金額為50萬元,排列1-5,二等為40萬元,排列為6-8,三等30萬元,排列為9-19,其余為四等,金額在20萬元。
這58家銀信局,有11家在石龍軍路,2家在孟叻,其余的都集中在三聘街。可見在二十世紀初,三聘街開始成為華僑匯兌中心。
1929年11月26日,貿易交通郵電局有關信封的規定。這種信封是專為暹中郵政而設,其票面價值為15士丁,其尺寸8×15.7厘米,信封右上角印有藍色15士丁郵票,信封左上角印有皇家鳥,於1929年12月15日始實行。
從1929年11月26日始,凡由銀信局發出的批信,均按打包重量計算,一般不超過一铢(1铢為100士丁)。如有人不按規定收批送批,將按條例給予處罰。1931年,郵政廳發行兩種郵票面額為5士丁者,至1940年用完。這一時期,泰國批局或銀信局,都采用這種郵票貼批信。同年郵政局實行嚴格檢查,並規定在同一信封內不得加入其他信件,違者處罰。凡查後加蓋“郵局檢查”長條中文條印,以示檢查通過。
昔年泰國銀信局與華僑關系十分密切。每個銀信局都有自己固定客戶,由收批人分頭到各處或內地收批。銀信局手頭掌握有華僑與家鄉親屬名字、地址,幾乎只寫明名字就可分發至收批人手裡。信的批紙,一般長度約在8.9cm間,一般不超過12cm,寬度則約7cm,批紙十分薄,略呈米黃色,上有列號,千字文排號或“佳音捷報”等字樣,批信以紅線條筆直隔開,行與行之間不過0.7cm,這種格式一直沿用到70年代。批信信封則在5cm左右,在四、五十年代見到的也大約7cm而已。每年中元節(七月半)、過年等重要唐人節日期間,大約收到的批信的數目在4000-5000封之間,這期間,批局往往通宵達旦為寄批人服務寄批事宜;平常則只有100到200封之間,每逢周三晚上9時關店門前封批。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華僑對傳統節日之重視,是一種“每逢佳節倍思親”的體現,因此,寄批成為華僑寓意於對家鄉親人思念的深沉感情流露,意義殊深。
這裡有一表格(從公元1911-1965年),是通過銀信局匯兌出去的金額,大略可以看出僑批與華僑的密切關系,同時從中可窺見潮梅地區人民經濟對僑批的依賴以及在泰華社會的重要地位與歷史意義。
從上述數字看,1927年至1932年間,從泰國匯出的僑匯每年平均2660萬铢。隨著中日之間紛爭迭起,華僑匯款回國的數字迅速增加。
1932年1月31日,批局業成立銀信局公所。該公所成立的目的,主要是統一中國銀元和暹幣之間的匯兌率。同年泰國發生政變後,民黨執政。民黨政府有意限制僑批,於是定下重稅政策。當時中華總商會會長陳守明不同意政府的政策,他向政府呈文,列出若干華人銀行匯兌的營業和稅務情況,而且說明,這些匯兌銀行都是華人經營各種企業的同時由於生意需要而發展起來。此後,民黨政府對華僑匯款並未嚴加管制。因此,泰華銀信局尚算安穩過了一段短暫時期。
從1933年陳守明呈文中的匯兌銀行的情況來看,泰華社會金融界大多是經營他業的,現列表於下:
1937年,暹羅政府頒布銀行統制條例,對銀行業作種種規定。原有銀行有的不合乎要求而休業,有的因違反條例而被沒收執照,只剩下黉利銀行和陳炳春銀行兩家而已。
值得一提者,公元1937間,郵政局在批信上附有“購買暹羅米頂好蓋環球”的宣傳口號,說明昔時暹羅米因宣傳而聞名於海外,乃成口碑載道之美事。
根據1939年到1940年間曼谷《中原報》刊載之資料,這兩年間關於銀信局之資料甚少,偶見幾家銀信局刊登之廣告,但也可從中看到其相對的穩定狀況。到了四十年代(1942年至1945年間),若干新銀行先後成立,如蒙通銀行、匯商銀行、盤谷銀行、大城銀行和泰華農民銀行。此時,國家銀行亦已成立,對僑批業置於其管制之下。泰國當局在1945年7月4日頒布條例說,關於匯兌業務,包括僑批,一律要通過銀行進行。至此,批局已完全受國家銀行管制,後來,又頒布條例說,所有批局都要頒取執照。凡未按照條例規定申請執照者,一概不准繼續營業。泰國批局再次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


三、二戰前後銀信局的命運與變遷
潮汕淪陷前,泰國華僑開始意識到,唐山家鄉將難以生存,紛紛寄批回家,以維持親人生計。因此,泰國僑批業進入另一個興旺時期。據統計,這時期泰國的銀信局大約有100家。1937年,“七·七”泸溝橋事變,中日戰爭正式爆發。泰國華僑出於愛國熱情,社團、個人捐款抗日救國運動,一浪高似一浪。從1937年10月到1939年4月,華僑團體所捐獻的款項達100萬元。1941年底,日本南進泰國,銀信局相繼停業,僑批因此中斷。
1942年到1944年,曼谷還新開了4家銀信局,間接或直接收僑批。無論如何,在這樣一個特殊環境中求生存的銀信局,已到苟延殘存地步。然而,就在這樣的特殊環境底下,為泰國的商業銀行帶來新的變化,產生了5家由泰人、華人經營的銀行,其中包括蒙通銀行、曼谷商業銀行、盤谷銀行、大城銀行和泰華農民銀行。
1942年,泰國國家銀行亦告成立,把僑批業置於其管制之下,作為控制商業銀行的機構。1945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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