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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 《清史稿·李衛傳》
李衛,字又玠,江南銅山人。入赀為員外郎,補兵部。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世宗即位,授直隸驿傳道,未赴,改雲南鹽驿道。雍正二年,就遷布政使,命仍管鹽務。三年,擢浙江巡撫。四年,命兼理兩浙鹽政。疏言:“浙江戶口繁多,米不敷食。請撥鹽政歸公銀十萬,委員赴四川采運減粜,款歸司庫;有馀,以修理城垣。”衛整理鹽政,疏言:“諸場有給丁灘蕩者,以丁入地,計畝徵收;無給丁灘蕩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又言:“浙省私販出沒,以海寧長安鎮為適中孔道,請設兵巡隘。”又言:“江南蘇、松、常、鎮四府例食浙鹽,鎮江接壤,淮鹽偷渡。請敕常鎮道及京口將軍標副將、城守參將等督饬將吏水陸巡緝。五年,奏修海寧、海鹽、蕭山、錢塘、仁和諸縣境海塘。
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六年,奏言:“江、浙界上盜賊藏匿,浙省究出從盜,咨江南震澤縣捕治,竟以替身起解。案中諸盜,江南督臣范時繹留以待谳。今察出有舉人金士吉等徇庇,當請褫奪,並提江南所留諸盜窮究黨羽,剪除巢穴。”得旨嘉獎。溫、台接壤,瀕海有玉環山,港岙平衍,土性肥饒。前總督滿保因地隔海汊,禁民開墾。衛遣吏按行其地,奏請設同知,置水陸營汛。招民墾田,於本年起科;設灶煎鹽,官為收賣;漁舟入海,給牌察驗;魚鹽徵稅,充諸項公用。衛經畫浙東諸縣水利:鄞縣大嵩港溉田數萬畝,歲久淤淺,衛令疏濬,築塘設閘,開支河溉田。鎮海靈巖、大丘二鄉有浦口通海,舊有閘已圮,衛令修築。定海多曠土,衛令察丈清理。上虞瀕海潮汐沒民田,衛為奏請除額;縣有夏蓋湖,積淤多已成田,衛令察丈,許民承業升科。
上以江南多盜,時繹及巡撫陳時夏非戢盜之才,命蘇、松等七府五州盜案,令衛兼領,將吏聽節制。時議增築松江海塘,並以舊塘改土為石,上復以時繹未能董理,令衛勘議。衛詣勘,奏言:“松江海塘已築二千四百馀丈,未築者當令仿效海鹽舊塘,石塘後附築土塘,宜一例高厚,歲派員修治。”上從之,仍令衛會時繹、時夏董理。上以衛留心營務,江南軍政舉劾,復命衛會同考核。尋遣侍郎彭維新等如江南清察諸州縣積欠錢糧,亦令衛與聞。七年,加兵部尚書。入觐,遭母喪,命回任守制。尋復加太子少傅。江寧有張雲如者,以符咒惑民,衛遣诇察,得其黨甘鳳池、陸同庵、蔡思濟、范龍友等私相煽誘狀。八年,衛令游擊馬空北往捕,時繹故與雲如往還,與按察使馬世烆庇不遣,賄空北還禀衛。衛疏劾,上遣尚書李永升會鞫,時繹奪官,世烆、空北皆坐譴,雲如等論斬。九年,疏請改定蘇州府營制
李衛其人
歷史上真實的李衛字又玠,1686—1788並不是出身於市井的小混混,而是江南銅山今徐州市一家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康熙五十六年,李衛花錢捐了一個官。《清史稿·李衛傳》載:李衛“入赀為員外郎,補兵部。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據《小倉山房文集》載,李衛在戶部供職期間干了一件讓當時還是親王的胤祯刮目相看的事:當時分管戶部的一位親王每收錢糧一千兩,加收平余十兩。李衛屢次谏阻都不聽,於是在走廊上置一櫃,寫著“某王贏錢”,使這位親王十分難堪,只好停止多收。雍正十分看重李衛“勇敢任事”的優點,一繼位就任命李衛為雲南道鹽驿道,次年擢升為布政使掌管朝廷重要稅源的鹽務。雍正三年1725年又被擢升為浙江巡撫兼理兩浙鹽政。雍正五年,李衛“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翌年,朝廷又以“江南多盜”,而地方官又“非戢盜之才”為由,命李衛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盜案,“將吏聽節制。”雍正七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太子太傅,雍正十年又內召署理刑部尚書,尋授直隸總督。
李衛任浙江、直隸總督十多年倒做了幾件讓世人稱贊的好事。李衛管理鹽政不僅加強了沿海各關隘的巡緝,打擊不法商販盜賣私鹽等活動,同時還改革鹽政稅賦制度,“諸場有給丁灘者,以丁入地,計畝征收;無給丁灘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此舉,既穩定了鹽業生產,又增加鹽業稅收。當時,因浙江人汪景琪著《西征隨筆·歷代年號論》中,影射雍正年號不吉利和禮部侍郎查嗣庭在科舉考試中取“維民年止”句為試題所犯下“大不敬”之罪,“停浙江人鄉會試。”李衛出任浙江總督後一面“文告嚴督,”一面上書朝廷“浙江士子感恩悔過,士風丕變,乃命照舊鄉會試。”李衛治理海塘成績卓著。他在海寧自翁家埠至尖山間的近百裡海塘險要塘段搶築亂石塘、柴塘近2300丈,緩和了危急形勢;並且設塘兵200名及千、把總等員弁分駐沿塘常年修護。在海塘“招民墾田,於本年起科;設灶煎鹽,官為收賣;漁舟入海,給牌察驗;魚鹽徵稅,充諸項公用。”李衛剿匪十分稱職,“盜匿山澤間,诇得其蹤跡,遣將吏捕治,必盡得乃止。以是所部乃無盜”。李衛對整肅吏治也著有成效。江南督臣范時繹、按察使馬世庇護張如雲及其黨羽以符咒惑民,李衛毫不徇情上書彈劾,使“時繹奪官,世、空北皆坐譴,雲如等論斬。”雍正十一年,李衛不顧忌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鄂爾泰的地位和眷寵均在自己之上,公開上書指參其弟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使鄂爾奇被革職查辦。雍正十二年,他“疏發誠親王府護衛庫克與安州民爭淤地”;雍正十三年,他“疏劾總河帡藻貪劣”。所以,雍正對李衛的評價是“嘉許之懷,筆莫能罄。……非深悉朕衷,毫不瞻顧,安肯毅然直陳。”
當然,李衛也是一個“維吾爾族姑娘”滿頭小辮子———缺點不少,諸如恃才傲物,對上司無禮,在自己的執事牌子書寫“欽用”,有時也接受禮物等。為此,雍正也曾多次告誡他“嗣後極宜謙恭持己,和平接物。川馬、古董之收受,俱當檢點。兩面‘欽用’牌,不可以已乎是皆小人逞志之態,何須乃爾。其克慎毋忽。”並且很嚴肅的警告他“書雲習與性成,若不痛自刻責,未易改除。將來必以此受累,後悔何及”但是,這一些,都不足以影響雍正對李衛的信任。原因何在雍正在浙江總督程元章密參李衛離任後還干預浙江事務的奏子上批道:“李衛之粗率狂縱,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潔,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顧因循,視國政如膜外之風耳。”可見,雍正有知人和用人之明。
乾隆元年(1736),兼管直隸河道總督。三年病死,谥敏達。李衛識字不多,操守廉潔,任事勇敢。幕客為著《欽遵聖谕條例事宜》(與田文鏡之作合為《欽頒州縣事宜》),在浙江、直隸任內分別主持修撰《浙江通志》、《畿輔通志》。他的部分奏折收在《朱批谕旨》中。李衛(1687年—1738年),字又玠,江南銅山人。雍正時期,與鄂爾泰,田文鏡並稱為“三大模范”。
生平 李衛十歲而孤,識字不多,好習武,武藝精湛,善於治盜。史載「凡盜之巢藪、火伴,訪制如繪。臨期以一錦囊付將弁,並往調教,即時擒獲。所到處江湖千裡,如枕席行舟。」(李桓《國朝耆獻類征·李衛》)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雍正五年,授浙江總督;雍正十年,授直隸總督。
李衛在浙江期間,雍正全面推行「攤丁入畝」。在李衛到浙江之前,浙江巡撫曾試圖推行,因地主土豪的阻撓而作罷。李衛上任後,明確表示堅決改革的決心。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李衛制止了一些富戶刻意製造的騷亂,自此「攤丁入畝」得以實施。
雍正櫪力稱讚李衛,甚至在奏摺上批道「此籌是,覽而不嘉悅者,除非呆皇帝也。此時,天下督撫與朕心關切者,鄂爾泰、田文鏡、李衛三人耳。」雍正七年(1729年)正月到九月,李衛偵破了一起以江寧人張雲如、甘鳳池為首的反清復明集團,張雲如等人被逮捕。乾隆三年(1738)八月,李衛在隨皇帝拜謁泰陵時,突發肝病。十月,乾隆帝允准李衛解任調養。李衛未及還鄉,即吐血身亡,年五十二歲。乾隆帝深為悼念,遂諭曰「李衛才猷幹練,實心辦事,宣力封疆,無少瞻顧,畿輔重地,正資料理……今聞溘逝,深為悼念。」谥號「敏達」。
由於李衛的傳奇身世,他的故事近年不斷被改編成為電視連續劇。從《雍正皇朝》之後起,計有:《雍正紅人》、《李衛當官》、《李衛辭官》等,在兩岸三地都大受歡迎。乾隆三年(1738)八月,李衛在隨皇帝拜谒泰陵時,突發肝病。十月,乾隆帝允准李衛解任調養。李衛未及還鄉,即吐血身亡,年五十二歲。乾隆帝深為悼念,遂谕曰“李衛才猷干練,實心辦事,宣力封疆,無少瞻顧,畿輔重地,正資料理……今聞溘逝,深為悼念。”谥號“敏達”。
摘自:wikipedia一、平步青雲
李衛是江蘇徐州人,他生於康熙26年(1687),死於乾隆3年(1738)年。李衛家庭富有,為此他出錢捐了個監生資格。在康熙56年(1717),李衛出任了兵部員外郎,兩年後又任戶部郎中。到了雍正即位後,也就是康熙61年(1722)底他被任命為雲南鹽驿道,因為政績顯著,在雍正2年(1724)超擢雲南布政使,3年(1725)任浙江巡撫,4年(1726)兼理兩浙鹽政,5年(1727)任浙江總督。10年(1732),任直隸總督,直至辭世。
二、大字不識
由於李衛的官是捐來的,並不是科舉出身,所以他大字不識幾個。師爺等人起草公文奏章,都要讀給他聽,有不合意的地方,他就口述修改,而且往往能切中問題要害,對此大家佩服得五體投地,總以為有神相助。李衛的過人機智由此可見一斑。
李衛在公干之余喜好聽人說書,他最喜歡聽一位叫季麻子的說書人講漢唐故事。每遇到忠賢遭到不平,李衛就會嗚咽、憤恨,甚至拔劍而起。
雖然識字不多,但李衛對文人、對文化事業還是非常看重的。歷史上記載,他曾出錢修過浙江通志,建過書院,給在讀士子以豐厚的膏火錢。在雍正年間,因浙江人發生多起文字獄,雍正一怒之下停止浙江士人參加科舉考試以作懲處,後來在李衛的努力下,雍正7年恢復了科考。第二年殿試的一甲3名,即狀元、榜眼、探花都被浙人取得,因此文人對李衛的印象都很好。
三、喜愛武藝
李衛身體魁梧,身高6尺2寸(合今天2米左右),膀大腰圓,臂力過人。據說,李衛的兩個鼻孔中間相通,麻子臉,而且麻點有銅錢大小。李衛好習武,召兵設勇建營,專門練搏擊拼刺之法。每當捕盜之時,李衛都要身披金甲,親自登台指揮。李衛還向雍正主動請纓,要到軍前沖鋒陷陣,雍正批示說,這些事還輪不到你。
四、不畏權貴
當李衛還是微末小吏時,就表現出一種不畏權貴的剛直。他任戶部郎中時,管理銀庫事務。有某位親王的屬下對於收繳的白銀都要每千兩額外加收十兩作為庫平銀。李衛堅決反對,但親王屬下執意要收,李衛就將銀櫃抬到廊下,寫上這是某某親王的“贏余”,指明是非法收入。親王聞此大驚,下令停收庫平銀。雍正也正是欣賞李衛的這一點,即位後大加重用。特別是專門為李衛設了浙江總督一職,全權負責這一重要卻難於治理的地區。
五、狂縱傲慢
李衛也有缺點,就是狂縱傲慢。在雲南做布政使時,與按察使張謙不和,後更與貴州威寧總兵石禮哈互相參奏。李衛對上司不敬,私下裡呼雲貴總督高其倬為“老高”、雲南巡撫楊名時為“老楊”。每次彈劾他人,李衛還將奏章向彈劾之人展示。李衛在浙江為官時,每次出門都要繡衣衮袍、聲樂齊鳴,前呼後擁,引得人們爭相觀看。
李衛還曾著力改觀西湖景色,他把自己的塑像放在供奉花神的主殿裡,甚至在一小神龛內放置了一張他和妻妾們的畫像,他自己不覺得有什麼不妥。乾隆45年(1780),乾隆南巡時,見此十分不悅,下令毀掉。
六、緝枭捕盜
東南財賦地,江浙人文薮。在浙江,李衛堅決推行“攤丁入地”的賦役制度改革,清查、彌補虧空及各地積欠的錢糧,清丈土地,修建浙江海塘,成就斐然。其中最有名的是緝拿私鹽。清代劃分十幾個鹽區,浙江鹽區是其中之一,浙鹽在浙、蘇、皖、贛四省行銷。但清代體制僵化,在浙鹽區靠近兩淮鹽區的地方,不能買就近便宜的兩淮之鹽,只能吃價高的浙鹽,因此導致越區販私盛行,官鹽運銷不暢。李衛加強緝私隊伍力量,重點打擊具有強大組織的大鹽枭。沈[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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