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哪裡可以購買台灣魔茶貼貼瘦呢? 馬來西亞,簡稱大馬(malaysia),首都吉隆坡,是位於東南亞的一個國家。馬來西亞由十三個州組成,共分為兩大部分:一個是位於馬來半島的西馬來西亞,北接泰國,南部隔著柔佛海峽,以新柔長堤和第二通道連接新加坡;另一個是東馬來西亞,位於加裡曼丹島的北部,南部接印度尼西亞,而文萊國則位於沙巴州和砂拉越州之間。馬來西亞也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創始國之一。 馬來西亞國旗國旗 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主體部分由14道紅白相間、寬度相等的橫條組成。左上方有一深藍色的長方形,上有一彎黃色新月和一顆14個尖角的黃色星。14道紅白橫條和14角星象征馬來西亞的13個州和政府。藍色象征人民的團結及馬來西亞與英聯邦的關系──英國國旗以藍色為旗底,黃色象征國家元首,紅色象征勇敢,白色象征純淨,藍色代表人民團結,新月象征馬來西亞的國教伊斯蘭教。 馬來西亞國徽國徽 中間為盾形徽。盾徽上面繪有一彎黃色新月和一顆14個尖角的黃色星,盾面上的圖案和顏色象征馬來西亞的組成及其行政區劃。盾面上部列有5把入鞘的短劍,它們分別代表柔佛州、吉打州、玻璃市州、吉蘭丹州和登嘉樓州。盾面中間部分繪有紅、黑、白、黃4條色帶,分別代表雪蘭莪州、彭亨州、霹雳州和森美蘭州。盾面左側繪有藍、白波紋的海水和以黃色為地並繪有3根藍色鴕鳥羽毛,這一圖案代表槟榔嶼。盾面右側的馬六甲樹代表馬六甲州。盾面下端左邊代表沙巴州,圖案中繪有強健的褐色雙臂,雙手緊握沙巴州州旗。盾面下端右邊繪有一只紅、黑、藍3色飛禽,代表沙撈越州。盾面下部中間的圖案為馬來西亞的國花──木槿,又稱大紅花,當地人稱“bungaraya”。盾徽兩側各站著一頭紅舌馬來虎,兩虎後肢踩著金色飾帶,飾帶上書寫著格言“團結就是力量”。在盾徽上還繪有一彎新月和一顆14角星,新月代表國教,14角星代表各州。 國歌 《我的國家》(馬來文:negaraku) 國花 木槿花(又稱大紅花、扶桑)bungaraya 國鳥 愛情鳥/犀鳥(英文:hornbill) 首都 吉隆坡(kualalumpur),人口約130多萬。具有觀光和通訊兩大功能的吉隆坡雙子塔,高達466米,是吉隆坡雙子塔亞洲最高塔之一,如兩柄銀色利劍直插雲端。吉隆坡還是這個多民族、多宗教國家的縮影,市內清真寺以及佛教、印度教的寺廟隨處可見,基督教的教堂也有20多座。 政府行政中心:布城(putrajaya)位於吉隆坡以南35公裡處,總理府及部分政府工作人員於1999年6月遷入,2005年前搬遷完畢,人口約7000。 官方語言 馬來語 貨幣 令吉rm1美元=3.8令吉(固定匯率) 人口 27170000人(2007年)(世界第43名)。人口密度:69/km2(世界第97名),其中馬來人及其他原住民占66.1%,華人占25.3%,印度人占7.4%。沙撈越州原住居民中以伊班族為主,沙巴州以卡達山族為主。馬來語為國語,通用英語,漢語使用也較廣泛。伊斯蘭教為國教,其他宗教有佛教、印度教、基督教、拜物教等。 自然地理 面積330257平方公裡。位於東南亞,地處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間。全境被南中國海分成東馬來西亞和西馬來西亞兩部分。西馬來西亞為馬來亞地區,位於馬來半島南部,北與泰國接壤,西瀕馬六甲海峽,東臨南中國海,東馬來西亞為砂撈越地區和沙巴地區的合稱,位於加裡曼丹島北部。海岸線部長4192公裡。屬熱帶雨林氣候。內地山區年均氣溫22℃~28℃,沿海平原為25℃~30℃。 獨立日 1957年8月31日 國慶日 8月31日 災難意識日 12月26日(2005年馬來西亞政府決定設立。選擇這一天作為全國“災難意識日”,是因為馬來西亞過去在這一天多次遭受自然災難的襲擊。 國家格言 團結就是力量(馬來文:bersekutubertambahmutu) 國家政要 國家元首為米占·再那阿比丁,2007年4月26日加冕;首相為拿督斯裡納吉敦拉薩(mohdnajibtunrazak),2009年4月3日就任。 簡史 公元初馬來半島建立了羯荼、狼牙修等古國。15世紀初以馬六甲為中心的滿刺加王國統一了馬來半島的大部分,並發展成當時東南亞主要國際貿易中心。16世紀起先後遭到葡萄牙、荷蘭和英國侵略。1911年淪為英國殖民地。沙撈越、沙巴歷史上屬文萊,1888年兩地淪為英國保護國。二次大戰期間,馬來亞、沙撈越、沙巴被日本占領。 行政區劃 全國分為13個州,包括西馬的柔佛、吉打、吉蘭丹、馬六甲、森美蘭、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蘭莪、登嘉樓以及東馬的沙巴、砂拉越,另有三個聯邦直轄區:首都吉隆坡、納閩和布城(putrajaya,聯邦政府行政中心)。 經濟概況: 上世紀70年代前,以農業經濟為主,依賴初級產品出口。 70年代以來不斷調整產業結構,大力推進出口導向型經濟,電子業、制造業、建築業和服務業發展迅速。 吉隆坡華人品嘗特色食品生魚沙拉,慶祝春節80年代中期受世界經濟衰退影響,經濟下滑。 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使馬經濟遭受嚴重打擊,馬貨幣林吉特對美元匯率下跌幅度曾達46%,股市綜合指數下挫過半。1998年,馬經濟出現13年來首次負增長(-7.5%),失業率和通膨率上升。 1999年2月,馬政府以征收撤資稅取代對短期外資的管制,外資開始回流。 1991年馬哈迪在位期間提出“2020宏願”的跨世紀發展戰略,旨在2020年將馬建成發達國家。 [編輯本段]【政治】 實行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制又分為二元君主制和議會君主制,馬來西亞屬於議會君主制)。因歷史原因,沙撈越州和沙巴州擁有較大自治權。 以巫統為首的執政黨聯盟國民陣線(簡稱“國陣”)長期執政,馬來人占政治主導地位,政局穩定。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和安華事件曾對馬政局造成沖擊。1999年第十屆全國大選中,國陣雖繼續保持國會三分之二以上議席,但在馬來人中支持率有所下降;反對黨回教黨勢力上升,在吉蘭丹和登嘉樓兩州執政。“9·11事件”後,回教黨的極端宗教色彩受到質疑,處境被動。國陣在三次地方補選中獲勝,凝聚力增強,執政地位得到鞏固。 2003年10月31日,馬哈蒂爾辭去黨政職務,副首相巴達維接任首相及國陣、巫統主席,政權平穩過渡。巴達維延續既定馬哈蒂爾的內外政策,同時加強政府機構整頓和廉政建設,強調全民分享政治權力和經濟發展成果,受到民眾普遍歡迎和支持。 2004年3月,馬來西亞提前舉行第十一屆全國大選,國陣創下歷屆大選最好戰績,贏得219個國會議席中的199席和505個州議席中的452席。阿都拉蟬聯首相,領導地位進一步鞏固。2005、2006年,馬來西亞政局繼續保持穩定,國陣執政基礎穩固。馬來西亞馬來民族統一機構新任主席納吉布2009年4月3日宣誓就任馬來西亞首相。2008年3月,馬來西亞舉行第12屆大選,上演政治大海嘯,反對黨即人民公正黨、民主行動黨及回教黨一舉攻陷5個州屬,同時也拿下82個國會議席,粉碎國陣多年來的2/3大多數議席優勢。 憲法 1957年頒布馬來亞憲法,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後繼續沿用,改名為馬來西亞聯邦憲法,後多次修訂。憲法規定:最高元首為國家首腦、伊斯蘭教領袖兼武裝部隊統帥,由統治者會議選舉產生,任期5年。最高元首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權力,以及任命首相、拒絕解散國會等權力。1993年3月,馬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取消了各州蘇丹的法律豁免權等特權。1994年5月修改憲法,規定最高元首必須接受並根據政府建議執行公務。2005年1月,馬議會再次通過修憲法案,決定將各州的水供事務管理權和文化遺產管理權移交中央政府。 統治者會議 由柔佛、彭亨、雪蘭莪、森美蘭、霹雳、登嘉樓、吉蘭丹、吉打、玻璃市9個州的世襲蘇丹和馬六甲、槟州、砂拉越、沙巴4個州的州元首組成。其職能是在9個世襲蘇丹中輪流選舉產生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審議並頒布國家法律、法規;對全國性的伊斯蘭教問題有最終裁決權;審議涉及馬來族和沙巴、砂拉越土著民族的特權地位等重大問題。未經該會議同意,不得通過有關統治者特權地位的任何法律。內閣首相和各州州務大臣、首席部長協助會議召開。 議會 也稱國會,最高立法機構。由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國會下議院議席共222個,議員任期5年。本屆國會於2008年3月第12屆全國大選後組成。以巫統為首的國陣擁有137席,史無前例的失去議會2/3的多數議席。反對黨則贏得81席,其中民主行動黨28席,回教黨23席,人民公正黨30席。脫離國陣的沙巴進步黨2席,馬來西亞社會主義黨1席,以及無黨派獨立人士1席。下議院議長為丹斯裡班迪卡阿敏(tansridatukseriutamapandikaraminbinhajimulia),2008年4月28日上任。上議院有70名議員,由全國13個州議會各選舉產生2名,其余44名由最高元首根據內閣推薦委任,任期3年。上議院主席是拿督王茀明2009年7月7日宣誓就任。 政府 首相:納吉 副首相:慕尤丁 1)首相署部長: a)許子根(團結與表現事務) b)納茲裡(法律與國會事務) c)諾莫哈末(經濟策劃單位) d)加米爾(回教事務)e)依德利斯(特別事物) 首相署副部長: a)劉偉強 b)瑪西達 c)迪瓦瑪尼 d)阿末瑪茲蘭 e)慕魯基亞 2)財政部長:納吉 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 副財長:曹智雄、阿旺阿迪 3)教育部長:慕尤丁 副教長:魏家祥、弗亞查卡西 4)交通部長:翁詩傑 副部長:阿都拉欣巴克裡、劉會洲 5)工業、園丘和原產業部長:柏納東博 副部長:韓查再努丁 6)內政部長:希山慕丁 副部長:阿布瑟曼、遮亮末沙 7)新聞、通訊、文化與藝術部長:萊士雅丁 副部長:佐瑟沙朗、王賽芝 8)能源、綠色工藝與水務部長:陳華貴 副部長:諾麗雅 9)鄉村與區域發展部長:沙菲宜阿達 副部長:哈山馬力、佐瑟恩都魯 10)高教部長:卡立諾丁 副部長:何國忠、賽夫丁阿都拉 11)國際貿易與工業部長:慕斯達法 副部長:慕克裡茲、賈谷沙岸 12)科學、工藝與革新部長:麥西慕 副部長:法迪拉尤索夫 13)旅游部長:黃燕燕 副部長:蘇萊曼泰益 14)農業部長:諾奧瑪 副部長:佐哈裡、羅哈妮 15)國防部長:阿末扎希 副部長:阿都拉迪夫 16)工程部長:沙茲曼 副部長:楊昆賢 17)衛生部長:廖中萊 副部長:羅斯娜 18)青年與體育部長:阿末沙比裡 副部長:拉查裡、黃日升 19)人力資源部長:蘇巴馬廉 副部長:瑪茲娜 20)國內貿易與消費人事務部長:依斯邁沙比裡 副部長:陳蓮花 21)房屋與地方政府部長:江作漢 副部長:拉茲烏京 22)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 副部長:周美芬 23)外交部長:阿尼法 副部長:柯希蘭、李志亮 24)聯邦直轄區部長:拉惹侬仄再納阿比丁 副部長:沙拉瓦南 25)天然資源與環境部長:道格拉斯 副部長:佐瑟古魯 司法機構 最高法院於1985年1月1日正式成立。1994年6月改名為聯邦法院。設有馬來亞高級法院(負責西馬)和婆羅州高級法院(負責東馬),各州設有地方法院和推事庭。另外還有特別軍事法庭和伊斯蘭教法庭。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裡查基(tansrizakiazmi),2008年10月29日就任。總檢察長丹斯裡阿都干尼(tansriabdulganipatail),2002年1月1日就[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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