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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行有哪些比較出名的人偶店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日本旅行有哪些比較出名的人偶店
 
日本的節日很多。既有全國性節日,又有地方性節日。在全國性節日當中,既有國家法定節日,也有民間風俗性節日。

(1)國家法定節日

國家規定的統一節日古已有之。明治維新以後又有“四大節”之說。二戰結束以後,日本於1948年制定了《關於國民節日的法律》(以下簡稱《節日法》),後來又於1966年、1973年、1992年對此法律進行修改,增加了一些節日。目前,日本共有國家法定節日11個。法定節日亦即公休日。現將其按時間順序介紹如下。

元旦(1月1日),日語中叫“元日”,亦即新年。明治維新以前,日本與我國一樣過舊歷新年,並且同我國的春節一樣具有驅逐魔鬼、迎接神靈的含義,甚至許多過年風俗如除夕夜去廟宇敲鐘、喝屠蘇酒、拜年、給小孩壓歲錢等也與我國相同。還有許多風俗與我國目前的春節不同,如:除夕之前大門口搭建松枝門(日語為“門松”),有些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還在松枝門上懸掛用來辟邪的稻草繩(注連繩)。新年期間的食品也很有特色,如除夕夜吃荞麥面條,初一到初三吃事先做好的盒裝冷餐(“御節料理”)和用年糕等做的“雜煮”。除夕夜和新年期間到寺廟或神社去參拜,等等。明治維新以後,新年和其他法定節日一樣改為按公歷慶祝,但過年的風俗卻基本上保留下來,並且又增加了互相寄送賀年卡等新的內容。

成人節(1月15日),慶祝年滿20周歲的青年成為具有公民權的“大人”的節日。1948年,經前述立法正式確定為成人節。每到這一天,基層地方政府一般都將從前一年的4月2日至當年4月1日期間滿20歲的青年男女集合起來舉行成人儀式,並向其贈送紀念品。

建國紀念日(2月11日),傳說中神武天皇即位的日子,明治維新後定為“紀元節”。二戰結束後因其具有皇國史觀色彩而被廢止。1966年,日本國會通過修改法律決定設立這一節日,後由內閣下達政令確定這一天為建國紀念日。

春分節(3月21日前後)原為“春季皇靈祭”,在皇靈殿等處祭奠天皇祖先的神靈。1948年制定節日法時仍被定為國家節日,但基於政教分離原則改為現稱,其含義亦改為“贊美自然,愛惜生物”。

綠節(4月29日),昭和天皇裕仁的生日,其在位時已是國家法定節日,裕仁死後改為現稱,仍被保留為國家法定節日。

憲法紀念日(5月3日),為紀念現行《日本國憲法》1947年5月3日開始付諸實施而設立的節日。

童節(5月5日)原稱端午節,這一名稱顯然是從我國傳入的,在這一天吃粽子和柏餅(一種年糕),屋頂插放菖蒲、艾蒿等習俗更明顯是受到了我國民俗的影響。江戶時代以後又稱男孩節,這一稱呼則帶有武家遺風,其具體表現形式是在戶外用高竿懸掛鯉魚旗(武士所用旗幟的變種),並擺放武士人偶。1948年改為現稱。

敬老日(9月15日)1966年設立,其法定含義為“向多年為社會做出貢獻的老年人表示敬意,祝老年人長壽”。

秋分節(9月23日前後),原為“秋季皇靈祭”,1948年改為現稱,其法定含義為“緬懷祖先,悼念死者”。

體育節(10月10日),這一天是1964年東京奧運會開幕的日子,1966年被定為國家節日,意在鼓勵人們“喜歡體育,鍛煉健康體魄”。

文化節(11月3日),明治天皇睦仁的生日,1927年被定為“明治節”。1948年制定《節日法》時定為現稱,其宗旨是“熱愛自由與和平,崇尚文化”。

勤勞感謝日(11月23日),原是舉行“新嘗祭”的日子,即天皇要在這一天舉行將新收獲的谷物奉獻於諸神靈前的儀式。1948年改為現稱,其法定宗旨是“尊重勤勞,祝賀生產,國民互相感謝”。

天皇誕辰(12月23日),現天皇明仁的生日,1988年即位後被定為國家節日。在這一天,天皇、皇後、皇太子、皇太子妃等一般會在皇宮城樓上接見前去祝賀的國民。



(2)非法定節日

女孩節(3月3日),原是與男孩節相對應的節日,戰後男孩節在法律上改為全體兒童的節日——兒童節以後,女孩節仍然是重要民間節日。在這一天,父母往往都會給女孩穿上艷麗的和服,並在家裡擺上女孩人偶,祝其能夠健康、幸福地長大成人。

盂蘭盆節(7月15日),日本人用來祭奠祖先亡靈的節日,其活動持續多日。

七五三(11月15日),為年滿3歲、5歲、7歲的男女兒童祝賀成長的民俗節日。

聖誕節(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開始在日本逐漸流行起來的節日。

情人節(2月14日)近年來,這個西方節日也已在日本年輕人中間逐漸流行開來。
參考資料:
http://www.cass.net.cn/chinese/s30_rbs/files/rbzl/jjr.htm
日本的節日很多。既有全國性節日,又有地方性節日。在全國性節日當中,既有國家法定節日,也有民間風俗性節日。

(1)國家法定節日

國家規定的統一節日古已有之。明治維新以後又有“四大節”之說。二戰結束以後,日本於1948年制定了《關於國民節日的法律》(以下簡稱《節日法》),後來又於1966年、1973年、1992年對此法律進行修改,增加了一些節日。目前,日本共有國家法定節日11個。法定節日亦即公休日。現將其按時間順序介紹如下。

元旦(1月1日),日語中叫“元日”,亦即新年。明治維新以前,日本與我國一樣過舊歷新年,並且同我國的春節一樣具有驅逐魔鬼、迎接神靈的含義,甚至許多過年風俗如除夕夜去廟宇敲鐘、喝屠蘇酒、拜年、給小孩壓歲錢等也與我國相同。還有許多風俗與我國目前的春節不同,如:除夕之前大門口搭建松枝門(日語為“門松”),有些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還在松枝門上懸掛用來辟邪的稻草繩(注連繩)。新年期間的食品也很有特色,如除夕夜吃荞麥面條,初一到初三吃事先做好的盒裝冷餐(“御節料理”)和用年糕等做的“雜煮”。除夕夜和新年期間到寺廟或神社去參拜,等等。明治維新以後,新年和其他法定節日一樣改為按公歷慶祝,但過年的風俗卻基本上保留下來,並且又增加了互相寄送賀年卡等新的內容。

成人節(1月15日),慶祝年滿20周歲的青年成為具有公民權的“大人”的節日。1948年,經前述立法正式確定為成人節。每到這一天,基層地方政府一般都將從前一年的4月2日至當年4月1日期間滿20歲的青年男女集合起來舉行成人儀式,並向其贈送紀念品。

建國紀念日(2月11日),傳說中神武天皇即位的日子,明治維新後定為“紀元節”。二戰結束後因其具有皇國史觀色彩而被廢止。1966年,日本國會通過修改法律決定設立這一節日,後由內閣下達政令確定這一天為建國紀念日。

春分節(3月21日前後)原為“春季皇靈祭”,在皇靈殿等處祭奠天皇祖先的神靈。1948年制定節日法時仍被定為國家節日,但基於政教分離原則改為現稱,其含義亦改為“贊美自然,愛惜生物”。

綠節(4月29日),昭和天皇裕仁的生日,其在位時已是國家法定節日,裕仁死後改為現稱,仍被保留為國家法定節日。

憲法紀念日(5月3日),為紀念現行《日本國憲法》1947年5月3日開始付諸實施而設立的節日。

童節(5月5日)原稱端午節,這一名稱顯然是從我國傳入的,在這一天吃粽子和柏餅(一種年糕),屋頂插放菖蒲、艾蒿等習俗更明顯是受到了我國民俗的影響。江戶時代以後又稱男孩節,這一稱呼則帶有武家遺風,其具體表現形式是在戶外用高竿懸掛鯉魚旗(武士所用旗幟的變種),並擺放武士人偶。1948年改為現稱。

敬老日(9月15日)1966年設立,其法定含義為“向多年為社會做出貢獻的老年人表示敬意,祝老年人長壽”。

秋分節(9月23日前後),原為“秋季皇靈祭”,1948年改為現稱,其法定含義為“緬懷祖先,悼念死者”。

體育節(10月10日),這一天是1964年東京奧運會開幕的日子,1966年被定為國家節日,意在鼓勵人們“喜歡體育,鍛煉健康體魄”。

文化節(11月3日),明治天皇睦仁的生日,1927年被定為“明治節”。1948年制定《節日法》時定為現稱,其宗旨是“熱愛自由與和平,崇尚文化”。

勤勞感謝日(11月23日),原是舉行“新嘗祭”的日子,即天皇要在這一天舉行將新收獲的谷物奉獻於諸神靈前的儀式。1948年改為現稱,其法定宗旨是“尊重勤勞,祝賀生產,國民互相感謝”。

天皇誕辰(12月23日),現天皇明仁的生日,1988年即位後被定為國家節日。在這一天,天皇、皇後、皇太子、皇太子妃等一般會在皇宮城樓上接見前去祝賀的國民。



(2)非法定節日

女孩節(3月3日),原是與男孩節相對應的節日,戰後男孩節在法律上改為全體兒童的節日——兒童節以後,女孩節仍然是重要民間節日。在這一天,父母往往都會給女孩穿上艷麗的和服,並在家裡擺上女孩人偶,祝其能夠健康、幸福地長大成人。

盂蘭盆節(7月15日),日本人用來祭奠祖先亡靈的節日,其活動持續多日。

七五三(11月15日),為年滿3歲、5歲、7歲的男女兒童祝賀成長的民俗節日。

聖誕節(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開始在日本逐漸流行起來的節日。

情人節(2月14日)近年來,這個西方節日也已在日本年輕人中間逐漸流行開來。
參考資料:
http://www.cass.net.cn/chinese/s30_rbs/files/rbzl/jj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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