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買的房子,但是寫我老公親戚的名,因為當時是他親戚單位上有這優惠,現在名字一直沒過戶,但雙方的朋友和親戚都知道那是我們買的,現在要離婚,這房子還能歸為夫妻財產嗎
結婚後買的房子,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他願意、這也可以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如果他不願意你也奈何不了他、因為沒有真憑實據、上法院告不倒他 鬧到法院估計就難了,不過夫妻倆好合好散,商量著來吧 你當時用親戚的名義去買房子,不知你們有沒有一份協議,意思是說房子是用他的名購買,實際的產權屬於你們二夫妻。如果沒有這分協議,就有點不好辦,需要讓你親戚單位出示相關證明,說明是為了買優惠房才用這親戚的名義去購買的,但這點有點難。像這種問題,建議您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咨詢一下比較好。在網上的回答是各有所異。 你覺得你的老公都要和你離婚了,會幫你爭取這房子嗎,如果和你離婚後,他再把房子要回來,房子就都是他自己的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