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了,我們是期房,房產證還沒有下來,而且房子是結婚前以我男朋友的名義買的!那麼這個我能分到房子嗎? 因為是婚前以他的名義買的,嚴格來說屬於他個人的財產,你無權分割房產,但婚後還貸的部分前款屬於共同的.最好找當地律師幫你策劃,網上很多馊主意不能隨便說,要不挨罵. 你好: 房產證還沒有拿到,你們是婚前購買,不屬於共同財產。若你能證明你出過錢,那麼,房子屬於共有財產,你可以在經濟上得到補償至少可以分到你出錢的金額。 如果你在購房時出資,並且能舉證,就可以按出資比例分割一部分財產。 如果沒有出資,則屬於男方婚前財產,不能分割。 要有你供房子的銀行證明。還是找個好律師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