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結婚12年. 1.結婚不久,老婆就會老說她同學什麼有這有哪的,而她什麼都沒有.為了滿足老婆的物質欲,也為了不再去聽她整天叨唠.我辭職下海回老家去"奮斗".結果還成,我一邊跑車,一邊搞養殖.一個人忙不過來,就讓老婆回去幫我照看養殖場.結果,她吃不了苦.整天流淚,而且不吃飯,以絕食相威脅,為此,我老爸老媽看不慣她.我當時挺護著她,為了她,只有放棄了一切.和老爸老媽也徹底吵翻.帶她回到自己的家.但在這邊,我沒基礎,沒生意可做.而且情緒低落,大腦就處於沒思維狀態,就呆家裡吃老本.偶爾跑跑小貨車為人送貨,但收入真的不多.而老婆卻什麼也不管,就知道逛超市.q我雖說沒收入,但存折上還有幾萬元.家裡的家具都是我買的,有什麼大事也是我處理.最近一,二年.我快沒錢了.她哥她姐看我沒什麼收入,就說是我老婆養著我.而且如果發生點小事什麼的,就會打電話威脅我老爸老媽說什麼"要離婚就離婚,誰養著誰啊?"老婆也認為我窩囊、沒出息,以為抓住了我的把柄,便百般刁難、找茬,飛揚跋扈.老是會以離婚威脅我.基本上天天都能吵一架.但兒子還小,我一直忍耐.直到有一晚,我在外面跑了一天的車,回家讓她煮一碗面,她說"不煮".我當時真的很來氣.下決心離了. 2我在自己家這一面是一個人,她有哥有姐,她二個哥,只要來到我家,總要象我顯示一下武力.雖說沒動手,但明裡暗裡總是以武力相威脅.她姐更無聊,我兒子還小,她居然也會說"以後別認你爹"這一類的話.這幾天,我打算離婚了,因為房子是我以前在單位時買的房改房.並且家裡也沒多少財產可分的.我就准備去中介找市場,賣了.她的大哥聽了,直接跑到我家,這一次真動手打了我,還搶走了房產證.為了不再在她一家人的威脅中過著黑暗的下半生,我想離了. 3我老婆很沒能力,有工作,但上班服務態度相當差.混不下去,就找人弄了一個假的"精神分裂證"證明,一直在家"病休". 我請問一下有經驗的網友或專家: 1我能提出離婚嗎?還是再"忍"下去? 2她哥打我,或者經常以武力相威脅,能不能算家庭暴力? 3如果要離,需要收集一些什麼樣的證據? 1、婚姻是自由的,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同時,離婚也是當事人的一項合法權利。像你這種情況,不要再忍下去了,大好青春浪費在無休止的爭吵上?抓緊時間繼續創業,在創業的過程中尋找真正的另一半。
2、她哥打你,或者經常以武力相威脅,如果情節嚴重,屬於家庭暴力。你對此應想方設法保存好相關證據,對離婚又好處。
3、證據已經說出來了。如第一次法院判決不離,那你在6個月後再次起訴,法院會支持的。
有必要搞到象世界大戰一樣麼?不就是離個婚嗎?建議你和她先談一下,不行就找個律師幫你打這個離婚官司喽。說難聽點,她再怎麼樣也陪你這麼多年了,青春都耗在你的身上了,她還有什麼?就淨身出戶怎麼著,什麼也不要全給她了,看這婚還能不能離得成?何必在乎這些身外之物? 你好,首先提醒你,被毆打可以報警,你應向施暴人講明其行為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其次,感情破裂是離婚的法定條件。如果你單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裁定。如判決不准離婚,一年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支持訴求。 其實是你太軟了,人善有人騎 可以離婚,如果兩個人在一起找不到幸福為了自己的後幾十年就得離婚,婚姻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不管是誰來幫忙都會越幫越忙,不能與你同甘共苦的人在一起自己會很累;現在主要是分家產的事情,談好了一兩天就辦了;為了自己和小孩將來的幸福必須得離婚,改變不了的是她永遠都是小孩的媽媽,如果她懂得珍惜你,也願意改變自己你們可以再復婚,有很多人在一起的時候都不懂得珍惜失去的時候才明白;如果她不去離婚,你可以到法院申請離婚,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決定吧;你這樣的男人會得到真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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