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現在我身邊的一個親屬想辦理離婚,具體情況如下,希望懂得法律的人幫幫忙: 我家的這個親屬是女方,與男方結婚19年了,以前我們不知道他們之間會有那麼嚴重的問題,男方有的時候就會打女方,女方也是一直在忍受中度日,現在女方由於見到男方就產生恐懼感,怕男方又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再打她,而且男方從來沒有讓女方知道自己家裡經濟上的詳細情況,長年累月的折磨之後,女方最近被診斷為抑郁症,現在女方不想再忍受男方了,想提出離婚,但是男方說什麼也不同意離婚,現在女方想以“和男方在一起生活導致自己產生心理上的疾病,現在想離婚”。 我想問問大家伙,女方以這個理由提出離婚可以嗎?如果不可以,該怎樣才能成功的離婚呢?什麼理由最充分呢?謝謝大家了。 你好: 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女方可以以家庭暴力提起離婚的理由,拿被診斷為抑郁症出的病例和證明以及平時折磨的證據,並且堅決要求離婚。法官判離婚案一般先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判離婚。所以,建議女方態度堅決,堅決要求離婚。 繼續回答,向她這用情況,只要堅決要求離婚,法院會判離的。 可以。但是一定要收集被虐的證據,比如被打後,醫院的診斷記錄;還要找證人,街坊四鄰都可以。有了證據就告他“家庭虐待”罪,可以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種人必須嚴懲。 首先是協商離婚,男女雙方達成共識就可以離婚【包括子女產才】協調打不成共識的,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30天內就搞定。 以家庭暴力就可以了,並且還有抑郁症。足夠他受的了,財產不會少的。。。。。這老公真不是東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