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死了,雖然說離婚後還是朋友、知己、親人,但也沒有這麼欺負人的。他最近結識了某位女生,好像關系還不錯。我說祝你幸福,他卻死活不承認。今天又讓我幫忙那個女生工作的攝影工作室做後期修片和設計。憑什麼啊?你喜歡,自己去追好了,我干嘛要為你勞心勞力、搖旗吶喊啊?瘋了吧我。 還美其名曰,讓我多掙點錢。這種錢,我就是掙了,也吃不下,消化不了。氣死我了!! 2010-04-0915:17
既然已經想得很清楚,何不當面說清楚呢,勇敢的說“no!”離婚後沒有孩子的牽絆,沒必要做朋友,更不用做知己甚至親人,學會拒絕吧,沒有人可以讓你活得這麼委屈,你也沒必要活得這麼委屈,活出你的潇灑,灑脫和自信吧,沒必要為別人卑躬屈膝! 這種人男人最好是離他遠遠的,跟他畫清界限,保持距離 你的態度要強硬一點,如果他凶的話你要比他更凶,這樣人家才不敢欺負你 你既然覺得煩大可不必理會他。再說離婚以後還可能是知己或是親人嗎? 這男人還是不是人啊怎麼這樣哎你就給他說不行 都離婚了氣啥?經濟實力強了還看本人願不願干! 離婚了,真的可以繼續做朋友親人嗎? 親,別在委屈自己了 會不會他愛著你,故意試探你呢! 我告訴你,應該大嘴巴抽他丫的,然後讓他滾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