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法院離婚開庭快到了,我是被告手中證據不足,想延長時間,請問可以嗎? | | 推 薦 文 章 | 更新時間:2022-05-18 |
我不懂法,法院問我半個月還是半個月還是一個月,後來聽別人6個月也可以,我也不清楚. 根據證據規則第36條規定,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 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根據證據取得的難易確定延期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月。但沒有6個月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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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法院離婚開庭快到了,我是被告證據不足,想延長時間,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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