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是一時資金金的不足或者是周轉不過來,那麼你當然是可以向你的親朋好友借點錢把房子買了再說呀!如果,你現在就你怕還不上。那就得兩人努力賺錢呀!如果努力了真的是不能還的。那麼你們是從本上不夠沒有能力呀!那買什麼房呢?這害人害已的事你也是不能做的呀!所以你能借不借?還得看你與你的老公到阍心在有沒有計劃歸還錢的打算啊! 如果他是一個沒有能力的那就等有了能力再買房子也或以。如果他是脾氣不太好的男人(也就是會耍賴,不願還親朋好友錢的男人)那麼你們還是到銀行貸款來得好。這樣是一種逼他還錢的好方法。如果他能保證還你親戚錢的。你也得要他寫出借條。明確歸還日期。最好還有一個公證人或證明人為好呵!這叫做“先小人後君子”的做法。因為現在那種“借錢時是你是皇上。到了你要他還錢時。你就是狗”了現象也是多啊!! 你們是夫妻。應該項是共同來解決這種困難的。但是錢的問題不是小事。這有關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問題。所以為了這種利益反臉的。害人的事也是多啊!你說是嗎? 我的意見就是一定兩人要商量好了。有能力還的再借也不遲啊! 要呀,就是遲遲還不上是親朋友也可以遲點還,要是銀行借貸就不一樣啦,就要收回房子啦 既然是一家人,當然要出面借資,但要(購房者)立借據! 你怕他還不上?我看你們感情不會太好,家庭是雙方共同承擔,他一個人雖然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你去借,我敢保證你們的感情會更好,朋友可以共患難,何況你們是夫妻,你這種思想就是大難臨頭各自飛的一個反映,唉,看著心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