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與姐夫06年結婚,雙方感情破裂。有一兩歲半男孩一個,如男方要小孩,女方不要任何家產,是否還要給予孩子扶養費用。雙方都只是打工一族。如辦理離婚手續請問在哪裡辦理?需要一些什麼手續?如需要些什麼證件之類的?麻煩您為此分析一下,謝謝。 你好: 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處理家庭財產和子女撫養的費用,盡量詳細些,如撫養飛的數額,帶孩子的相關規定等。 攜帶結婚證書,協議(三份),照片、身份證到你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2、起訴離婚,到你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 關於孩子的撫養問題: 一般孩子10歲前由母親撫養,10歲以後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見。 撫養孩子的原則,一般是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主要是男女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訴離婚。 雖然男女雙方離婚了,但孩子永遠是屬於父母的,盡量讓孩子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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